律师的话:已经侵权
对于“拼多多现象”,很多律师表达了比较一致的观点。归结起来,一是“傍名牌”现象已经涉嫌商标侵权;二是拼多多作为平台商家,对于“傍名牌”涉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剑林律师认为,“傍名牌”是一种典型的商标侵权形态。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商标局会审查该申请商标是否会导致消费者混淆和误认成在先注册的驰名商标,通常情况下基于在先商标基础上换一个汉字或者字母,且具有混淆及误导的可能性,审查时是很难通过的。同时,商标申请的受理不代表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未审批通过或仅是受理阶段的商标,甚至是不规范地使用已注册商标,均可能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春耀律师也以“小米”商标为例表示,如果小米公司没有授权,其他人使用了“小米”商标,或者在销售中突出“小米”二字,其后附加其他的小字,也构成商标侵权。拼多多上面显示的“小米创佳”,目前未通过商标申请,已对小米商标构成侵权。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如果“明知”和“应知”网络卖家商标侵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监管:市场监管介入“拼多多现象”
“拼多多现象”出现之后,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理事长徐东生在接受公开采访时也表示,“拼多多冒牌货太多了,应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也希望国家市场监督部门关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他表示,中国家电协会将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
涉嫌被侵权的正牌厂家们似乎并没有急于“反击”。目前为止,只有创维电视机制造商创维RGB电子、极米科技发布了声明,要求停止假冒产品的展示及销售。创维RGB电子董事长王志国表示,“我们对于盗版是零容忍”,创维在6月20日与拼多多洽谈过合作,但是发现平台上有很多山寨版产品,要求拼多多下架,但一个多月都没有下架,我们只能自己下架,没法卖了。我们发声明,重点是维护我们的品牌权益。
之所以正牌厂家对于“拼多多现象”并不急于“反击”,海信电视内部人士表示,拼多多的这种做法非常直观,消费者很容易辨别。创维集团CEO刘棠枝也表示,“相信用户会擦亮眼睛”。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
8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其官网发布消息,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问题,已经要求上海市工商局约谈平台经营者,并要求上海市和其他相关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媒体反映的以及消费者、商标权利人投诉举报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山寨产品、傍名牌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检查,不管是第三方平台还是平台内经营者,只要构成违法,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7月27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四川地区首场活动在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科学园区项目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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