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渣场渗滤液仍在向旁边的化工运河渗漏
环保停摆,违法不止。2014年2月,鸿化公司全面停产,但生产设施内遗留的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残液长期未得到妥善处置。2018年8月,鸿化公司与没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四川华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固废及残留中间物料处置技术服务合同》,违法将30余吨废催化剂与约200吨废碱液两类危险废物进行混合反应,并分别将反应残渣、剩余废碱液和废石灰混合物填埋在厂区污水处理池和一处废弃水池内。

处理后的残渣填埋在厂区内,仅夯实未采取防雨措施
鸿化公司停产后虽无生产废水外排,但厂区地面沉积的污染物被雨水浸泡冲刷后直排外环境。7月24日,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发现,大量雨水经厂区原有的4个排污口直排长江二级支流釜溪河。采样监测显示,4个排污口有3个超标,其中有2个排污口pH值超标;1个排污口氨氮超标,浓度为93.9毫克/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76倍。2019年2月,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致函新材料公司,要求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开展相应治理,但昊华鸿鹤公司又未将此文转交新材料公司,既隐瞒不报又不开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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