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
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企业“出海”

7月2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刚表示,我国已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未来,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和社会公众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电话和窗口等3个途径,寻求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的帮助。
完善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机制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越来越多,“出海”的中国企业在海外遇到知识产权纠纷的频率明显上升。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这有很多原因:有的是不清楚海外的制度,对于法律程序不了解;有的是信息不通畅,语言不通。另外,也不了解在海外维权找哪些专业化机构,造成企业在海外维权难度比较大。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建设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强化信息供给。从2015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建设了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并推出微信公众号服务,向企业提供我国主要贸易对象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制度环境、实务指引、服务机构等基础信息。目前,已汇集1400余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20多个重点贸易对象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环境概览,近30本知识产权实务指引。同时,提供了350多家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40余名专家名录,为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提供信息支持。
今年7月,我国设立了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聚焦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中存在的难点和痛点,构建国家层面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收集和发布渠道,建立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指导和协调机制。
“指导中心主要有两项任务和职能。一是更大力度地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指导和服务企业在海外维权,做企业海外维权的‘服务器’。”张志成说,“二是更大力度普及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指导和服务企业全面了解和充分尊重他国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做海外规则的‘扩音器’和企业国际化发展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的‘助推器’。”
在加大维权力度的同时,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支持企业海外获权和维权。张志成表示,我国为企业编制发布了美国、日本、巴西、印度、西班牙、加拿大等国家的专利申请实务指引。同时,密切与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沟通合作,牵头签署并推动落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共同倡议”和“合作措施”。2018年,首批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登记生效,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也得到老挝的认可,还与很多国家签署了专利审查高速路合作协议,目前,合作伙伴已经增加至28个,方便企业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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