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例行吹风会主席台(赵一帆 摄)
央视网消息:据国新办网站消息,7月3日,国新办举行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吹风会。海关总署副署长胡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关于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的通知》的10项措施中明确提出,海关在2019年8月31日前启动实施进口概要申报、完整申报的“两步申报”改革试点。计划于8月24日开始,在黄埔海关、深圳海关、青岛海关先行试点“两步申报”通关模式的改革。这项改革是适应国际贸易特点和安全便利需要所采取的一项重要通关改革措施。在这种通关模式下,企业不需要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整个提交过程可以分成两步走。
第一步,企业凭提单信息,提交口岸安全准入申报需要的相关信息,进行“概要申报”。这种情况下,如果货物不需要进一步查验,可以放行提离。涉税的货物,在提供了税款担保以后,也可以放行提离。
第二步,货物在口岸放行以后的14天内,企业补充提交满足税收征管、合格评定、海关统计等整体监管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和单证。
首先,以前都是一次性全部提交相关信息,信息验证以后才能放行提离。由于货物申报时难免出现错报、漏报,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拉长了货物通关时间。采取这项改革以后,就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的风险。其次,海关法对企业涉税商品纳税时间有15天期限要求。在这15天之内,企业可以选择适当时间来完成纳税。如果说我们单方面强调尽快通关,有可能会影响企业法定权益。通过这项改革,企业可以在货物提离14天以内,按照规定完成相关手续,既保障了企业权益、降低了企业成本,又提高了通关效率。最后,这项改革还可以促进政府部门精准监管、提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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