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被投诉记录须亮出
此前,相关部门曾给租房、买房的市民出招通过经纪人的从业信息卡来辨别“黑中介”。而这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要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要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
如果发布信息的中介、经纪人之前存在被投诉的情况,也将在互联网平台上看到。市住建委这位负责人介绍,在互联网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展示房源信息的页面将同步展示企业、从业人员真实合法身份标识、企业投诉受理电话、在本平台被投诉的记录、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和合同示范文本。
据悉,市住建委将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已备案的企业名录和已办理信息卡的从业人员信息,并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查询、验证接口,逐步建立完善房屋租赁信用管理体系。
未来,中介或经纪人若再出现违规发布房源,也将面临更严厉的惩罚。按照《征求意见稿》,违规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企业、从业人员,将被暂停信息发布1至3个月;违规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本市也将建立互联网住房租赁信息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协调配合,综合运用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示曝光、暂停信息发布等方式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违规房源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