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二字重于泰山。法治精神要作为一种信仰融入每一名公安民警的心中。”中央电视台2017年度法治人物的颁奖现场,“年度法治人物”、时任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俞流江说出这样的感言。
依法办事、执法公正是公安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人民警察的基本职业操守。一直以来,法治公安建设的实践目标,是让法治思维外化为民警具体的执法行为,让法律法规在执法环节得到充分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
办案场所精细化建设提档升级。办案流程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一律有人负责看管,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的“四个一律”的硬性要求;硬件设施在将办案区、接待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物理隔离的基础上,不断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向精细化、集约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同时,办案场所升级改造正在加速。
科技在规范化建设中的深度应用。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新模式,普遍建立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和监督信息系统;全面推行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为基层一线民警全面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使之成为准确记载、还原执法现场活动的“黑匣子”;全面推动运行涉案财物智能化管理,依托二维码技术让涉案财物有了“身份证”,实现了对涉案财物的信息化管理。
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的全面提升。全警参加的规范执法视频培训,将细化、严密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搬上荧幕;大力开展执法实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执法细则培训班等专项培训,并将执法培训作为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民警不通过基本级考试不得执法办案,不通过中级考试,不得担任科所队长,将通过高级考试的民警纳入人才专家库。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基础,法治、规范的追求融入细节,推动着每一起案件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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