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王三运因受贿罪被判12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2019-04-11 13:01: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郑州中院官方微信消息,2019年4月11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三运受贿案,对被告人王三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王三运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三运利用担任中共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中共甘肃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担任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中共甘肃省委书记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等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85.66109万元。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三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王三运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李学平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习近平对欧洲三国进行国事访问

  • 专题

    李克强今年首访欧洲

  • 专题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 专题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 专题

    全面深化改革这五年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