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方向,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今年是中央追逃办成立五周年,很多学员在讨论中都谈到,追逃追赃工作经过五年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必须走规范化、法治化的道路。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外遵守国际惯例和他国法律,对内依法调查取证、严格依法处置,这既是授课老师普遍强调的内容,也成为参训学员的共识。
“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国际执法合作也是一种外交活动。工作中一定要尊重对方法律、讲究证据,同时也要考虑大局。”连续四年登上培训班讲台的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尤小文说。
去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得以建立。在最高法刑二庭副庭长王晓东的授课中,缺席审判成为重点。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门课,讲了两个问题,一个是缺席审判,一个是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如何适用,都是关于追逃追赃的法治手段。”辽宁省纪委监委第十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建军告诉记者,缺席审判目前全国还没有案例,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有不少地方已经启用,他们也准备在后续案件中进行探索,正好这门课从最高法的角度给出了指导意见。
深化标本兼治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这就要求在追逃、防逃、追赃三个方面同时发力、一体推进。记者发现,本次培训班无论是课程设置还是案例选择,都专门安排了防逃和追赃方面的内容,传递出“一体推进”的明确信号。
“培训班为我们下一步工作划出了重点,明确了方向。比如,在防逃方面,要紧盯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等监督薄弱领域,要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新增监察对象整体纳入防逃范围;在追赃方面,要利用政府合作、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各种手段,多措并举追缴赃款。”湖北省委巡视组正厅级巡视专员、省追逃办主任张家洪告诉记者。
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专业化的追逃追赃队伍。如何在专门化专业化上下功夫,成为交流研讨时学员们普遍关注的话题。
“追逃追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非常强,任务越重对个人政治素养、专业能力的要求就越高。”龚会才说,这就要求提升干部队伍思想认识、把好政策方向。
首次参加培训的贵州省公安厅副厅长温贵钦建议,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大数据分析运用能力、案件管理能力和境外执法合作能力。
不少学员表示,要在建立健全追逃追赃机构的同时,探索建立追逃追赃人才库,把优秀干部放到重点案件中去锤炼,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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