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亮点
记者: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壮阔历程中,您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彭静: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司法效率的不断提升,抑或司法环境的不断改善,还是法治政府的不断发展,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感受最为深刻的是,在全面依法治国这个伟大历史进程中,公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不断提升,整个社会更习惯于在法律语境下去分析和评价各种社会现象。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亮点。比如,近年来广受关注的“于欢案”“高铁霸座案”“殴打公交车司机案”,我们发现,众多网友对这些法律事件的认知,越来越客观、理性。特别对于其中一些“法、理、情”相交织的问题,能够在表达对弱者同情的同时,站在理性的法律的层面,对各方法律责任进行公允的分析和评价。这些反映了公众法律意识得到了很好的培养和增强。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不断提高立法水平的同时,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妨从以下方面着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
刘红宇:践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然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作为一名执业30多年的律师,我一直关注并投身于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今年全国两会共提交了6个提案,其中5个与此相关。我除了在宏观层面建言献策,还就具体问题提出建议。比如,结合自身实践,建议各级人民法院探索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以更好地遏制司法不正之风、斩断司法腐败的利益链条、净化优化司法生态。因为纸质卷宗不仅移送过程冗长,影响审判效率,还没有备份,一旦发生遗失等各种意外,轻则延缓案件进展,重则有损当事人权利乃至司法的公平正义。(本报记者 周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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