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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检方对“涞源反杀案”当事女生父母不起诉(图)

2019-03-04 00:42:26 北京青年报

保定检方认定王新元、赵印芝行为属正当防卫

对“涞源反杀案”当事女生父母不起诉

  3月3日上午11时,王新元走出看守所

  时隔8个月后王新元、赵印芝和女儿再次团聚

  2018年7月11日夜,保定市涞源县发生了王磊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新元家中被杀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天,保定市人民检察院通报,检察机关经严格依法审查,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于2019年3月3日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此前,当地警方已对当事女大学生小菲(化名)做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件

  表白被拒多次上门骚扰

  学校制定应急预案防范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称,经审查查明:2018年1月,小菲到北京其母亲赵印芝打工的餐厅当服务员,与在餐厅打工的王磊相识。王磊多次联系小菲请求进一步交往,均被拒绝。

  2018年4月28日,小菲到北京的餐厅找其母亲赵印芝。次日下午王磊将其约出直至第二天凌晨四五点钟,不断纠缠小菲,强行不让其回去。赵印芝等人找到小菲,将其送回涞源家中,王磊追到家中要求见面遭到拒绝。

  同年5月至6月期间,王磊采取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以自杀相威胁,发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扬言要杀小菲兄妹等方式,先后六次到小菲家中、学校等地对小菲及其家人不断骚扰、威胁。小菲就读的学校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防范王磊。小菲及家人先后躲避到县城宾馆、亲戚家居住,并向涞源县、张家口市、北京市等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对王磊训诫无效。

  2018年6月底,小菲的家人借来两条狗护院,在院中安装了监控设备,在卧室放置了铁锹、菜刀、木棍等,并让小菲不定期更换卧室予以防范。

  深夜翻进民居

  携刀暴力侵害被反杀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的通报还原了当日的案发情况,这也是“涞源反杀案”首次明确现场打斗过程。通报指出,2018年7月11日17时许,王磊到达涞源县城,购买了两把水果刀和霹雳手套,预约了一辆小轿车,并于当晚乘预约车到小菲家。23时许,王磊携带两把水果刀、甩棍翻墙进入小菲家院中,引起护院的狗叫。

  王新元在房内见王磊持凶器进入院中,即让小菲报警,并拿铁锹冲出住房,与王磊打斗。王磊用水果刀(刀身长11cm、宽2.4cm)划伤王新元手臂。

  随后,赵印芝持菜刀跑出住房加入打斗。王磊用甩棍(金属材质、全长51.4cm)击打赵印芝头部、手部,赵印芝手中菜刀被打掉。

  此时小菲也从住房内拿出菜刀跑到院中,王磊见到后冲向小菲,小菲转身往回跑,王磊在后追赶。王新元、赵印芝为保护小菲追打王磊,三人扭打在一起。小菲上前拉拽,被王磊划伤腹部。王磊用右臂勒住小菲脖子,赵印芝上前拉拽王磊。王磊勒着小菲脖子躲闪并将其拉倒在地,小菲挣脱后回屋用手机报警两次。王新元、赵印芝继续与王磊对打,王磊倒地后两次欲起身。王新元、赵印芝担心其起身实施侵害,就连续击打王磊,直至其不再动弹。事后,王新元、赵印芝、小菲三人在院中等待警察到来。经鉴定,王磊头面部、枕部、颈部、双肩及双臂多处受伤,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新元胸部、双臂多处受刺伤、划伤,伤情属于轻伤二级;赵印芝头部、手部受伤,小菲腹部受伤,均属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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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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