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银行卡犯罪先要完善立法
重庆警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个人或公司,利用pos机套现,都属于虚构交易,将会按非法经营罪惩处。如果数额特别巨大,还会判刑。
对此,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建认为,套现不等同于取现。除代朋友刷卡消费外,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后,没有得到商品,也没享受任何形式的服务,而是拿到了现金,基本上可以认定持卡人对套现行为是明知的、存有恶意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表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这位律师的观点是,打击银行卡犯罪,首先要完善立法。在法律层面严格界定非法套现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
据记者了解,其实每家银行对信用卡刷卡都有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就会对持卡人的消费行为进行核实。如果确认是套现行为,就会采取一定措施,比如限制刷卡、降低额度等。如果是恶意套现而且数额巨大,还会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对持卡人以后的贷款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