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9条涉台司法服务措施

2019-02-22 23:40: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福州2月22日电 (郑江洛)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

  “措施”从全面发挥台胞权益保护职能、切实维护台胞平等诉讼权利、积极完善台胞诉讼服务机制、支持鼓励台胞有序参与司法等四个方面,进一步细化提出了59条具体举措。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开红介绍,“措施”中八成以上的举措属于福建省法院的创新性举措。

  其中包括:台湾同胞可“以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胞证作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在大陆从事诉讼活动”;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委托他人代理诉讼“无需通过公证认证或提交其他证明手续”;对户籍在台湾地区的被告人,在不妨碍诉讼活动前提下,“允许其在开庭审理期间会见监护人、近亲属”;“鼓励、支持台湾法学界专家学者参加海峡两岸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对参与人民司法工作成绩突出的台湾同胞授予福建法院司法荣誉称号”等等。

  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陈奕廷表示,这些举措的出台,将使台商台企来福建投资创业热情更加高涨,台胞来大陆学习生活的自信心会更强。(完)

编辑:王川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全面深化改革这五年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庆祝改革开放40年大型主题策划“春暖花开”

  • 专题

    2019我和我的祖国一起走过

  • 专题

    新时代担当作为典型风采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