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认为,应加大监管的力度,除掉所谓“潜规则”生存的土壤。她指出,我国对于牛肉含水量是有强制性标准的,根据畜禽肉水分限量的规定,不得超过77%,注水牛肉显然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21日,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南京润恒肉类冻品交易市场内所有生鲜肉类产品组织了一次清查行动,对肉制品进行现场采样并送至检测机构检测。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注水”肉的监管存在“盲点”,虽然所有生鲜肉在进入市场前,市场均会索要相关证票,但肉品是否注水并不在动检的范围之内。
我国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就达到了量刑的标准。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去年,江苏南通崇川区法院对一起“注水肉”案件做出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5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12日至2016年4月25日,在短短两个多月时间里,7名犯罪嫌疑人生产、销售注水牛肉共计近60吨,销售金额累计人民币270多万元。
朱毅认为,一方面此前的判例量刑相对较轻,另一方面,目前注水肉的判例相对较少,检测周期长、惩处难度大,这让不少不法商户依然心存侥幸心理。同时,消费者也要学会“用钞票去投票”。
朱毅说:“安全的食品是管出来的、检测出来的,也是买出来的。要尽量去有信誉的大商场买有信誉的牛肉,这比学会怎么拿纸贴肉(检测注水肉)靠谱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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