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上海首例食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2018-11-14 21:29:02 新华网

  新华社上海11月14日电(黄安琪、阎基旺)购入添加非食品原料的散装减肥胶囊,在进行包装贴标后,张某通过网络将这些减肥药销售至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14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张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除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外,还须支付其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减肥保健品价格十倍的赔偿金,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据悉,这是上海首例食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张某自2017年3月起,雇佣他人将批发购入的散装减肥胶囊进行包装、贴标,与其他正规品牌减肥产品搭配,组合成强效减肥套餐,通过其开设的网店对外销售,范围遍及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等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同时,张某以批发方式向魏某等人加价出售散装胶囊,谋取非法利益,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在张某的仓库内查获空瓶4000个、标签2000张及近40万粒尚未销售的散装减肥胶囊。经检验,绝大部分胶囊被检测出西布曲明成分。

  据了解,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我国已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同时将其列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缴获的伪劣产品及犯罪工具予以没收;被告人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其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减肥保健品价格十倍的赔偿金,约24.8万元;被告人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就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

编辑:刘云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习近平出席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访问三国

  • 专题

    李克强对新加坡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

  • 专题

    2018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 专题

    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专题

    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