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巡视整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社党组认真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全面落实七个方面的整改要求,聚焦重大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针对问题差距,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整改工作不断往深处走、往细处落、往实里做。
(一)聚焦政治建设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摆在首位,完善社党组常态化学习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的重要批示等进行专题学习,巡视反馈以来社党组共组织集体学习7次。8月24日,蔡名照同志主持召开社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黄坤明同志总结讲话精神;8月29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调研工作;8月30日,主持召开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对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知,制订有关工作方案,9月下旬起对领导干部、终审发稿人、业务骨干进行集中轮训。制订《关于增强政治理论学习针对性实效性的意见》,对各级党组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材料,扎实开展全员学习培训。
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集中教育,在先行试点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专项教育的基础上,从5月中旬到9月在全社开展集中教育。社党组全体成员和299名部门分社负责同志带头讲授专题党课317课次,各单位突出案例式、启发式、互动式教学,结合实际开展了重温入党志愿书、专家授课、主题演讲等有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把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纳入全社各级各类培训,在今年新同志入社教育中大幅提升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课程占比。修订《新华社终审发稿人采编业务签发人管理办法》,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作为终审发稿人、采编业务签发人岗位资格考试重要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教育。在新华社教育培训网开设“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专栏,组织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手机在线学习竞赛活动,截至9月10日共有550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针对青年特点增强教育实效,通过开展“重走革命路”“寻访新华社旧址”等主题活动,引导青年职工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
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印发《中共新华社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对践行“三个表率”提出明确要求,得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充分肯定。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制订《关于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将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对先进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与中直党校合作对420余名党务干部进行培训。依照《新华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对全社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规范。印发《关于加强国内分社和京外直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国内分社和京外直属企业党的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印发《关于建立总社三家经营主体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重点落实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通知》,指导新闻信息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网三家经营单位党委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垂直管理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分社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经营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
加大经营项目的清理整顿力度,制订经营单位主业清单和负面清单,组织对贯彻落实采编经营“两分开”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存续合同,系统清理文本信息类业务,铲除“靠山吃山”的土壤。围绕深化采编经营“两分开”、坚守经营工作职责定位,组织全社所有经营单位开展覆盖全体营销人员的专项教育培训。
着力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好《新华社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主要措施》落实工作,社党组同志带头到部门分社调研,对总社编辑部、国内分社采编人员扎根基层调研情况进行统计并向全社通报,推动全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总经理室和计财局开展试点基础上,在总社职能部门推行目标管理,推动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着力解决“文山会海”问题,印发《2018年上半年全社会议情况统计及进一步精简会议的措施》《关于贯彻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精简社内工作简报的通知》,制订精简公文数量、提高公文质量的具体措施。将作风建设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对纠正“四风”不力的予以考核减分。
充分发挥纪检机构监督作用,全面梳理纪检干部配备情况,明确岗位要求,扩大交流任职范围,采取以案代训、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和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的能力。
(二)聚焦主责主业
集中精力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报道,围绕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和重大决策,深入开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等主题采访活动。组织编辑记者深入基层采访调研,锤炼提高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创新报道内容,拓展报道样式,着力在提高吸引力、感染力和贴近性、有效性上下功夫,既推出了《解答时代命题 展现时代担当》等从理论、历史和宏观角度开展宣传的长篇力作,也采写了《从“一宿饥”“千年穷”到“万年饱”——吕梁山腹地的山乡夜话》等来自群众身边的鲜活报道,得到受众普遍称赞。《风生水起逐浪高》等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点报道,最高采用量达880家次。精心打造推出的《新时代的长江之歌》等融媒体报道浏览量均过亿次,有效占领新媒体舆论阵地。
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完善社党组和社编务会议组织策划重大宣传报道机制,召开了全社时度效研讨会,着力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采编流程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把握时度效水平。圆满完成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重大报道和重大主题宣传,开展“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江奔流——来自长江经济带的报道”等主题采访活动,推出一大批产生广泛反响的报道力作。在长春长生问题疫苗等重大热点问题报道中深入采访调研,准确及时发布权威消息,连续播发多篇评论,起到良好传播效果。
大力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在主场外交、“一带一路”等重大活动、重大主题的报道中,在重大国际热点报道中,深入采访调研,播发英文系列重点稿件和短视频。建立对外话语体系专项研究机制,形成“话语研究+创新论证+传播实践”的对外话语体系研究新模式,为提高对外表达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全社对外采编业务一体化管理,完善对外报道三级策划机制。
深入推进融合发展和系统化创新,完成整合全社报道资源、建立统一数据库专题调研,围绕理顺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制订《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社新媒体平台终端运营工作的措施》,实施“新华社媒体资源聚合共享平台”等项目,完善全媒报道平台总监会等运行机制,努力破除资源整合体制机制障碍。起草《新华社全媒报道平台工作规程》,明确全媒报道平台总监会组织架构、总监会会议流程。在新媒体中心试点建设智能化编辑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国内媒体首个人工智能平台“媒体大脑”作用日益彰显。推进“现场云”平台实体化运作,帮助媒体推进融合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账号管理的通知》。加大对重点项目、精品力作和特色产品扶持力度,今年内新孵化立项15个创新项目,截至目前共支持35个创新项目。
(三)聚焦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由分管社领导牵头,围绕干部队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社党组会议听取了专题汇报,在此基础上,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社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全社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从培养选拔、监督管理、考核激励等方面,提出了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措施。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制订重要处级(中层)岗位审批管理规定,将各部门各分社重要处级岗位干部任免权限上收到社党组管理。在海外留学项目和社党校培训班、青年干部理论培训班中,选调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在近期组织的全社重大报道、重点工作、挂职扶贫、社内巡视等工作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落实关于加快青年锻炼成长的意见,实施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已完成首批50人遴选工作。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果断进行组织调整,对有关部门分社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在出生地、成长地任职的国内分社社长和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超过10年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调整。全面排查全社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任职回避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认真落实《新华社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明确涉及破格提拔的一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书面请示。在近期组织的招聘中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严禁接收我社职工亲属,用人部门填写《亲属关系情况说明》,拟聘人员签订《亲属回避个人承诺书》。
强化干部队伍监督管理,规范人员流动和招聘,建立招聘工作纪实机制,设计完善招考流程表,强化对各环节工作的留痕追溯和监督检查,完成对2014年以来进人情况全面排查工作。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派出调查组到相关单位进行深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各部门各分社严格执行《新华社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督促相关社办报刊整改中央巡视指出的执行公务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对当事人提出严肃批评。建立干部问题处理台账制度,对“问题干部”进行严格跟踪,提高执纪质量和效率,严查快办,坚决纠正“高举轻放”“带病转岗”“一走了之”问题。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在全社开展个人事项报告填报自查自纠工作,编写《新华社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就严格制度落实、规范查核程序提出明确要求。
(四)聚焦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订《新华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各分社结合实际制订落实具体办法。印发《新华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对检查的内容、方式、频次作出明确规定,将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作为部门单位分社年度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订《新华社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完善经常性谈心谈话机制,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思想教育。建立总社主要职能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要措施。
完善采编业务制度规定,巡视整改以来组织制订和修订12项业务规章制度,8项已经印发。制订《新华社重大报道组织实施规程》,落实《关于社总编室日常值班岗位职责实施细则》,完善社领导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落实《关于强化落实新闻采编工作岗位责任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多层次报道组织指挥体系。制订《关于加强改进采编业务核校工作的意见》,完善覆盖各发稿线路的“一读”制度,配强稿件核校力量。落实《新华社采编业务差错问责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出现的报道差错予以严肃处理。修订《新华社“清新文风”佳作评选办法》,从今年四季度开始,将“清新文风”佳作评选由每年一次改为每季度一次。
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规定,印发《新华社部门单位分社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操作规程,出台《关于驻外分社中层机构和干部职数设置的意见》,修订《新华社部门单位分社领导人员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印发《进一步规范处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制订《新华社干部人事档案接收、转递和材料归档暂行办法》,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严把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政治能力关,正在制订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政治能力考察细则。制订《新华社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细化明确查核结果认定和处理标准。
完善采编经营“两分开”制度规定,制订《关于深化经营单位采编经营“两分开”改革的意见》《国内分社对属地经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新华社信息内容对外合作管理暂行规定》《社办媒体广告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经营监管体制,细化监管责任,划清底线红线,提升经营工作规范化运营水平。制订《新华社经营活动补充负面清单》,明确了经营行为、新闻信息营销、内容合作、对外投资、报刊发行、广告经营等方面的禁止事项,进一步划清纪律红线。制订经营单位主业清单,理清经营单位业务边界,确定核心业务范围,坚决砍掉背离主业的经营业务。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制订《技术调研课题管理办法》《技术建设项目立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主要责任人定期轮岗制度、技术建设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业务合作廉洁承诺制度、项目组长廉洁档案制度、廉洁建设月报告制度和项目工作回避规定等。加强驻外分社管理,修订《新华社驻外人员行为规范》和休假、护照、工作交接等管理办法。重申2016年印发的《关于严禁在采编、经营活动中收受“车马费”“误餐费”等小红包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有关违纪人员并责成有关单位加强警示教育。
(五)聚焦党组自身建设
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社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对社党组会、社编务会、报道研讨会、采编业务例会流程进行细化,确保中央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得到有效落实。社党组8月专题听取2018年上半年全社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状况专题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社党组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述党建的报告内容。修订《中共新华社党组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从2018年第一轮社内巡视起,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强化对新闻报道工作的领导,完善社党组直接听取全社重点报道选题汇报制度,7月份召开4次重点选题汇报会,策划了下半年700多组重点选题。落实社领导组织召开重大报道协调会制度,围绕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报道,成立由社党组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报道工作。重要报道中,党组成员带领编辑记者认真研读总书记讲话和中央文件,共同讨论报道选题、稿件立意、具体内容,确保报道始终坚持正确导向。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上半年社党组确定了事关全社改革发展的8个重点调研课题,由党组成员牵头开展调研,在摸清情况、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制订专项改革措施。在推进巡视整改过程中,党组同志以身作则、靠前指挥,紧盯分工负责的整改任务,牵头制订整改措施,直接组织落实。切实加强对新闻报道的全过程领导,在重大报道任务中,社党组都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安排,党组同志站在一线、全程盯守,确保了报道安全有序。
完善党组成员分工,制订《新华社党组成员细化分工及协调配合机制方案》,在原分管工作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党组同志分工进行了细化,明确每位党组同志对分管部门单位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的领导责任,为落实“一岗双责”提供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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