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领临时标识流程
1进入 “北京交警”APP中“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选择“个人申报界面”,查询车辆厂牌号和型号,有车辆信息的为符合《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需要到车管所非机动车登记站现场办理,查询不到车辆相关信息的才能继续点击“没有我的车辆信息,继续进行申请”。
2选择“线上申请,线下领取”,进入“本人承诺”,勾选“以上内容看过,同意并提交”后按“确认”进入。进入基本信息填写,按照要求填入申请人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身份证地址等,并提供申领人手持身份证件、车辆整体、电动车整车编码(钢架号)等三张照片以便后台审核,确认无误后可以提交。
3提交成功后,返回首页,点击历史申请记录查看历史申请详细信息,会出现“身份待验证”“身份验证失败”“已签发”三种状态。如果是“身份验证失败”状态,进入后重新填写信息;如果是“身份待验证”状态请耐心等待;如果是“已签发”状态可以进入进行预约上牌。
4身份认证通过且后台审核通过后,可进行预约;填写预约办理区域、预约办理机构。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预约成功后,即生成二维码;在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出示二维码领取临时牌照。会出现“身份待验证”“身份验证失败”“已签发”三种状态。如果是“身份验证失败”状态,进入后重新填写信息;如果是“身份待验证”状态请耐心等待;如果是“已签发”状态可以进入进行预约上牌。
5申领人按照预约时间、预约上牌地点,进入北京交警APP“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点击“扫描二维码(线上申请)”,经民警审核成功后即可当场发放临时号牌。
《办法》四大重点
1.临时标识发放范围
临时标识适用于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市民可通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政务信息→通知公告中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进行查询。此外,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10月31日起开通)也提供目录查询服务。
2.过渡期管理时限
对已经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自下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
3.上道路行驶要求
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目录外电动自行车,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4.临时标识申领时间
车辆所有人应当在下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向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自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不再发放临时标识,未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特别提醒
需合理安排时间申领
1.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有6个月办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前,车主均按照相关流程可到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请市民合理安排时间办理;
2.对于11月1日以后购买的目录内电动自行车,车主需在15日内持相关手续去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管理站申领正式号牌。
3. 11月1日前购买的,且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因时间久远购车凭证或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丢失的,市民可持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到本市任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文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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