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种经济成份竞相发展,共同促进我国工业持续壮大
改革开放前,我国工业所有制结构比较单一,主要为国有工业和集体工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多种经济成份在市场经济中竞相发展。
(一)国有企业素质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
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发生了重大变革,与市场经济融合更加紧密,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2016年,国有控股工业企业[2]拥有固定资产原价合计293839亿元,较1978年的3193亿元,增长91倍;实现利润总额12324亿元,较1978年的509亿元,增长23倍。国有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国计民生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仍保持主导地位。2017年,在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计占该行业全部资产比重达94.7%,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83.9%;在煤炭开采行业,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比重达76%,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64.4%;在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行业,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比重达50.5%,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55.3%;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比重达87.3%,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91.5%;在水的生产和供应行业,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比重达81.9%,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67.9%。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商用飞机、特高压输变电、移动通信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天眼”探空、“蛟龙”探海、神舟飞天、高铁奔驰、北斗组网、大飞机首飞等惊艳全球。
(二)民营企业不断焕发生机活力,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经历了一个从探索到逐步完善的过程。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极大鼓舞了民营企业的创新创业热情,进一步推动了民营经济发展。2017年,私营工业企业已发展到285.9万家,占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78.4%。其中,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22.2万家,吸纳就业人数3271万人,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分别为57.7%和36.9%;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资产总计达25.1万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0万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分别达22.3%和34.4%。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外商投资企业从无到有,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崛起的一支重要力量。
1979年,我国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加快增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出台了一系列利用外资重大举措,为外商投资企业长期发展创造更好条件。1980年,在中国大陆落户的外资企业仅有3家,到2017年末,规模以上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已发展到5万家,吸纳就业人数达2088.6万人,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分别达12.9%和23.6%。2017年规模以上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出口交货值7.5万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60.8%;主营业务收入为25.9万亿元,资产总计22.5万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分别为22.3%和20.0%。外商投资企业不仅带来了资金,还带来了先进技术、国际市场机遇、高素质人才和现代化管理经验,对我国成为工业制造大国发挥了有力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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