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立法引关注
在没有统一标准可参考的现状下,民宿业及相关行业希望通过成立自治组织,来规范和推动民宿业更健康发展。8月15日,成都住宿业协会民宿及客栈分会成立;广东省表示将指导成立广东省民宿协会,制定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更早前,海南省旅游民宿协会成立,杭州、云南、北京、江苏等地已成立类似机构。
刘思敏认为,民宿的行业自治(自律)组织有助于行业从业者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摩擦,对促进行业自我管理会有积极意义。
“行业协会的存在是非常有必要的,”康健说,但核心问题在于协会的权威性,其应该由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主导,且房东也参与,这样才是一个健全的具备权威性的协会,避免不同协会间各说各话。
民宿是否立法,也曾一度引发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指出,民宿发展首先存在合法经营问题。目前市场上大多数民宿长期处于灰色地带,没有营业执照、消防许可、特种行业许可、卫生许可等住宿业必备的证照。提案建议,出台国家层面的明确规定,对民宿进行法律界定。同时,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台独立的监管标准,协力解决民宿合法、有序经营问题。
成都市青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友静也曾表示,政府不妨先出台文件,条件成熟了再制定规章制度,然后再考虑立法。刘思敏亦认为,民宿立法现在还没有那么紧迫,民宿市场还不是特别大,政府立法部门可能需要从立法的轻重缓急来考虑,可以借鉴台湾地区和日本的相关做法。
康健建议,民宿的监管“堵不如疏”,“疏”包括制定规则,包括规定住宅小区内民宿和居住比例,确定民宿入住登记规范、房客接待标准等,“说白了就是有一个标准的规范,大家都去遵守执行。”
“归根结底还应该是多方面共同努力,包括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建设、平台的约束与管理、从业者自身的自律与素质的提高,当然也包括民宿使用者和业主对民宿的更深入的理解和包容,这几点共同作用应该会让民宿走向一个更好的发展方向。”康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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