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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老赖”子女受限并非株连

2018-08-05 07:47:43 法制日报

  打破静默主动作为

  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中早已有之的规定,对“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予以限制,之所以现在受到社会极大关注,一个原因在于此前很长时间里,这一规定多数时候都处于“静默”状态,很少在审判实践中被援引和激活。

  7月10日,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公众号转发评论对其发出的司法建议予以进一步解释。评论直言,纸面法条的落地兑现,最需要恰是基层法院的主动转化。法院的司法建议体现了对私立学校自主经营权的尊重,避免了权力的果断干预。这样一份事前的法律告知最大限度推动了防患于未然,也避免了造成既定事实后再去强制退转学的麻烦和阵痛。

  同时,该评论表示,教育消费有其特殊性,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吃喝玩乐等享受型消费。若是生硬地强制“老赖”子女退学、转学,很可能引发有关受教育权和司法人道性方面的焦虑。恰当地发布司法建议书,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教和风险警示,以事前的充分努力规避事后的两难困境,是合适的选项。

  收费标准到什么程度会被定义为“高收费”?“老赖”如拒不履行义务,其子女被禁止在私立学校就读后,依据什么标准安排接收学校?伴随对相关法院做法点赞,有评论对相关工作的完善也提出建议,希望倒逼“老赖”的同时不要“误伤”。

  有专家表示,解决“老赖”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法院司法建议高消费私立学校禁收“老赖”子女的做法,只是法院与教育部门、私立学校建立的司法调查、联合惩戒、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不仅起到了良好效果,也对其他部门参与共同打击“老赖”起到示范作用。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强化诚信建设的大背景下,在全面挤压“老赖”生活和经营空间上,包括学校在内的相关部门已经开始主动作为。今年5月,山东省潍坊市昌乐二中在新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报名考生的家长必须没有失信记录”。在受到质疑后,该校负责招生的老师对外表示,昌乐二中属于民办学校,学费标准为每学期1280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和当地诚信建设相关意见,该校限制“老赖”子女就读于法有据。(记者 周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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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傅仁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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