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形成互联网知识产权共治格局
“在互联网时代,不缺乏创新,但侵权也更加容易,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一些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表示,比如现行的《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采取列举的方式进行分类,存在因互联网技术发展导致列举不完善的问题,需要对网络复制传播等行为加以限制,才能更好保护互联网业态下的版权产业。
“中国互联网拥有全球人数最多的用户,网络生态多样性最丰富,创新应用最广泛,变化最快速,知识产权制度起源于工业革命时代,为同互联网时代相适应,其变革应该进一步加速。”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田力普表示,知识产权制度安排和规则设计完善应该追随创新不断发展变革,应该更好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治理。
田力普说,互联网经济正在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经济转型升级的新起点,企业发展的新动力,创业、就业的新领域,扩大消费需求的新渠道。用知识产权为互联网经济巨龙腾飞“点睛”,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空间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制度变革,需要立法机构、政府、执法部门、权利人、运营平台、消费者、公众等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专利、商标、版权不同类别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和维权模式也各不相同,要针对网络环境的特点,以快速反应、准确判断、维护公平、利益平衡和服务发展为目标,以法律、规章、政策为基础,调度互联网各参与方的力量,建立网络空间知识产权的新规则、新秩序,实现共享、共治。
田力普建议,互联网企业应该加强知识产权运营,让知识、创意、设计、商标、发明、视频、音频、动漫、游戏、版权、作品等通过互联网更多更快地变成“真金白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全面、多种渠道共治。”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认为,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跨界局面日益加剧、侵权主体日益泛化、侵权责任认定困难、利益诉求复杂多样、保护客体的拓展存在争议等问题,建议通过互联网渠道培育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运用互联网技术完善知识产权诚信机制,通过新技术对互联网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存证,拓宽线上线下渠道,整合行政、司法、社会等各类资源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记者 袁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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