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江苏: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5日办结拟入法

2018-05-24 14:46:50 扬子晚报

  共有或继承的不动产登记还需特别注意

  共有不动产以及继承的不动产,如何进行登记?

  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由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另一方的不动产登记结果。

  自去年开始,南京多个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了不动产自助查询终端。条例征求稿中也予以鼓励,提出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运用互联网技术、设置自助查询终端等方式为查询人提供便利。

  ■相关新闻

  南京不动产登记 下周再提速

  主城六区可当场发证

  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祚波)南京不动产登记将继续提速。记者昨日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从5月28日起,主城六区符合条件的补换证业务将现场办结、当场发证。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昨发布公告称,从2018年5月28日起,南京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补换证业务实行现场办结、当场发证,主城六区范围内的各不动产登记大厅均可办理。

  记者了解到,依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证书、证明遗失(灭失)的,应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网站刊发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方可申请补发。

  当事人在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收件单》后,需要即时缴清不动产登记费,市民亦可拨打江苏省不动产登记统一咨询服务电话96510。

1 2 共2页

编辑:夏赛赛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上合青岛峰会

  • 专题

    李克强访问印尼、出席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并访问日本

  • 专题

    聚焦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 专题

    “新时代·幸福美丽新边疆”启动仪式在拉萨举行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