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部委

财政部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2020-02-03 14:28:22 中国新闻网

  中国财政部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新社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近日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对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购买内容和目录、购买活动的实施、合同及履行、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资料图:财政部。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3日介绍,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服务在制度上是衔接的。此外,办法还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负面清单”。

  办法明确,六类事项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指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强调其国家机关属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国家机关,其功能定位是负责直接提供特定领域公益服务的主体,不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主要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专业服务机构。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主要考虑是,在城乡基层社区或某些特殊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组织型承接主体缺乏或优势不足的情形,政府可以向个人购买服务;专家学者也可以以个人身份提供政府咨询、专业评审等服务。(完)

编辑:刘云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2020新春走基层

  • 专题

    中工网春节短片·我(家)的年夜饭

  • 专题

    聚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

  • 专题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 专题

    2019年大型主题策划《奔跑的人》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