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域分布日趋协调
东部地区单位数量占比过半,中西部地区单位加快发展。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东部地区率先引领发展,单位数量迅速增长,1996年,东部地区单位数量占比为44.2%,到2012年进一步提高到54.4%,之后占比基本保持稳定。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在1996年到2012年期间单位数量占比有所下降,但随着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战略的深入推进,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后发优势明显,十八大以来单位数量开始加快增长,占比有所回升。中部地区单位数量占比从2012年的19.1%增加到2017年的21.1%,同期西部地区单位数量占比从19.2%增加到19.5%。
京津冀、长三角地区单位增长迅速。京津冀地区单位数量从1996年的35.0万个,增加到2017年的231.2万个,增长了5.6倍,占全国的比重从8.0%上升到10.5%。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单位数量从1996年的99.7万个,增加到2017年的550.6万个,增长了4.5倍,占全国的比重从22.6%增加到25.0%。
四、企业在法人单位中占主体地位
企业成为法人单位的主体。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企业发展状况是反映国家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强弱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数量总体上呈快速增长的势头,在全部法人单位中的占比不断提高。1996年,全国共有企业262.8万个,2017年,企业数量增加到1809.8万个,增长了5.9倍,年均增长9.6%,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从59.7%增加至82.2%,提高了22.5个百分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通过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从源头上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企业数量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从2012年的828.7万个迅速增长到2017年的1809.8万个,5年间增长了118.4%,年均增长16.9%。
机关和事业单位占比显著下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多次政府机构改革,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机构改革的关键,力图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1996年,全国共有机关28.1万个,2017年下降到25.5万个,减少了9.0%。同期事业单位虽然数量上略有增长,但由于企业数量增长较快,比重下降明显。机关和事业单位合计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从1996年的20.2%下降到2017年的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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