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不少举措,加快抗癌药上市以及降价。目前效果如何?2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吹风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财政部税政司巡视员徐国乔、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王平,就公众关注的抗癌药降税降价以及癌症防治等问题,作了解答。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平均降价56.7%
将更多抗癌药纳入医保、减轻用药负担,这是很多人的期望。那么,这个期望目前实现了多少?
“抗癌药特别是一些新的抗癌药价格都很贵,我们采取的措施就是谈判。通过谈判纳入医保,以量换价,来降低抗癌药的价格。”熊先军说,2018年,通过国家谈判,我国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平均降价达56.7%。国家医保局还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和实用试点,进一步降低抗癌药价格,如用于治疗肺癌的靶向药物吉非替尼降价77%,用于治疗白血病的靶向药物甲磺酸伊马替尼片降价33%。
进了医保,还得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能够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这些抗癌药。2018年,国家医保局会同人社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发文,明确谈判抗癌药的费用不纳入当年医保总额控制范围,要求各地不得以费用总额控制、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等为由,影响谈判抗癌药的供应和使用。此举破除了谈判抗癌药“进院难”“开药难”等障碍,有力解决了抗癌药进医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据熊先军介绍,截至2018年12月底,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自执行新的谈判价格以来,在全国的医疗机构和药店的总采购量约184万粒/片/支,采购总金额5.62亿元,与谈判前的价格相比节省费用9.18亿元;累计报销的人次数是4.46万人次,报销金额2.56亿元。
医保之外,我国还通过不断加大税收政策的支持力度,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徐国乔介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医药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对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对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免征增值税,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等。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罕见病药品给予增值税优惠。这是继对抗癌药实行增值税优惠后医药领域实行的又一减税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打开药品降价空间。
熊先军透露,2019年医保药品目录会继续调整。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救急救命的好药按照规定的程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不断提升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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