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合作备忘录》还强调,各单位应密切协作,积极落实本备忘录,制定完善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推动健全相关领域立法,指导本系统各级单位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备忘录实施过程中涉及单位之间协同配合的问题,由各单位协商解决。该备忘录签署后,各项惩戒措施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修改或调整的,以修改后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准。
据了解,此次29个部门联合签署《合作备忘录》,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旨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记者 乐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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