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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工会”合力化解劳动争议

2020-08-25 15:15:04 来源:湖北日报

  “为了这笔赔偿金,我到原公司不知跑了多少趟。法院和工会介入后,不到一个月就有了结果。”8月19日,浠水县某公司原职工吴某感激地说。

  2018年12月底,吴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待遇等问题,与原公司产生争议。浠水县法院受理该案后,通过 “法院+工会”的模式,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就相关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去年5月以来,我省法院积极构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通过在中、基层法院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在工会设立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室,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结合起来,合力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共同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英山县法院法官为农民工送上讨回的欠薪。 (图片由省法院提供)

  先行先试,合力推动劳动争议非诉化解

  去年7月,省法院和省总工会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关于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从搭建对接平台、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司法确认、开展委托调解等六个方面明确任务、强化指导,在全省部署启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工作。

  省法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我省已在武汉、襄阳、黄冈、黄石等劳动争议案件多发、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基础较好的20个市、州、县(区)先行试点。各试点地方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工作室接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并在诉后为涉案职工做好释法答疑、心理疏导等工作。适宜调解解决且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由工会派调解员接受人民法院委派或委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法院以定期联席会议、文件抄送、电话联络等形式与省总工会加强日常沟通、磋商,推动建立事项共商、信息动态共享、纠纷争议共处、困难当事人共援的工作协同机制。各试点地方法院也和地方工会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系制度,不断深化劳动争议案件委派委托调解工作。

  一周之内4次调解,工伤纠纷案结事了

  2013年6月,沈某应聘至汉川市马口镇某装饰材料公司从事热气压操作工作,但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018年4月4日,沈某在工作过程中,被叉车叉伤,导致胸骨断裂,经司法鉴定达到七级伤残。由于装修公司拒绝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沈某在索赔过程中遭遇种种困难。

  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汉川市法院经双方当事人许可,将案件转入马口法庭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

  2019年9月3日接手该案后,法庭法官和调解员在一周内组织了4轮调解,终于让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9月10日,在马口镇总工会和工作室负责人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赔偿调解协议。随后,汉川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沈某顺利拿到赔偿款,本案得以成功调解。

  省法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工伤纠纷处理的法律程序相当复杂,涉及仲裁、鉴定、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多个环节。在上述案件中,如果走完所有法律程序,当事人至少要花两三年时间,拿到12份法律文书后,才能确定赔偿金额。通过调解结案,既能案结事了、化解争议,又节省了双方当事人的时间、精力,节约司法资源及行政成本,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借力互联网+,劳动争议线上线下“双线化解”

  谢某原是武汉一家西餐厅的厨师长,辞职后因未签劳动合同与餐厅发生劳动争议。

  接手此案后,江汉区法院将案件委托给江汉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案卷资料通过线上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传送。

  在平台接收法院委托申请后,江汉区总工会调解员李存军点击“受理”,即进入调解模式。

  2019年11月11日,在江汉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经过李存军调解,餐厅同意分期支付劳动合同赔偿金6万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这份调解协议书,经江汉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江汉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魏永香介绍,该院借助“互联网+”优势,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成果,推进诉调工作与现代信息科技的深度融合,劳动争议线上线下“双线化解”,为化解纠纷按下“快进键”。

  “以前工会调解不具强制执行力,调解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赖账,就无法保障协议的履行。”李存军说,“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启动后,相当于为工会调解“赋能”,让工会化解劳动争议更有公信力。

  为提升工作质效,各试点法院还以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形式规范诉调对接案件办理流程。一些试点地方的法院和工会还尝试开展异地诉调对接工作,贴心帮扶家乡农民工兄弟。阳新县依托工会异地维权站,在温州设立“法院+工会”诉调对接联系点,疫情期间为100多名湖北籍农民工追讨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走基层、进企业,加强劳动纠纷源头预防

  2019年10月22日,鄂州中院、鄂州市总工会走进葛店开发区联合开展“走基层 进企业 助维权”普法宣传活动。鄂州中院负责人结合国内外典型案例,从劳动法律调整对象、劳动权利宪法基础、劳动法律精神等方面进行讲解,鄂州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法官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就企业和员工提出的劳动合同、工程款结算、职工社保待遇等问题释疑解惑。

  省法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各试点法院除与工会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外,还积极向前延伸职能,与劳动仲裁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等部门建立工作沟通联络机制,推动依靠行政手段快速严惩雇主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用工单位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等行为。同时,各法院还联合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劳动纠纷源头预防。

  针对辖区企业普遍存在的用工不规范导致劳动争议纠纷高发问题,襄阳市高新区法院制定了《企业用工规范手册》,组织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深入企业,采用讲座、座谈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宣传,指导企业合法规范用工,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并对可能影响本地区劳动关系稳定的行业和企业定期进行探访、排查,对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引发群体诉讼的企业纠纷提前重点沟通、协作化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康 通讯员 蔡蕾 陈倩)

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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