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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总工会强化职工之家建设制度支撑
//www.workercn.cn2014-08-04 16:29:02来源: 中工网——《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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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通讯员 黄智)近日,省总工会制定出台《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这是今年以来省总工会提高建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第三个指导性文件。

  今年上半年,省总工会围绕“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先后开展多次调研,同时加大调研成果转化力度,明确将职工之家建设作为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的综合载体,陆续出台了《江苏省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分类考核验收细则(试行)》。这次出台的《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与前两个文件无缝对接、互相配套,指向非常明确,意在从政策指导、考核激励、规范管理等多个方面推进和深化职工之家建设,并将省总各项重点工作有效整合到职工之家建设中,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工会作用发挥不够、凝聚力不强等问题,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

  一是以建家对象向上一步力促工会组织建设迈开大步。《意见》首次将县(市、区)总工会等更高层面的工会组织纳入职工之家建设视野。这是省总继1999年起开展全省争创工会工作十强县(市)竞赛活动和2005年起开展全省模范市、县(市、区)工会后,强化工会组织基层建设的又一次自我完善。《细则》按基层工会,县以下中间层次区域、行业工会和县、市、区总工会三个层类分别制定考核标准,切实引导各级工会以“争”为形式,以“创”为内容,以“强”为标准,以“考”为动力,在注重职工之家软件、硬件建设的同时,更为注重自身建设。

  二是以建家标准聚沙成塔力促工会组织建设众志成城。《意见》将分散考核的重点工作统一整合到职工之家建设之中。这是省总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力戒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下考核多表彰多等问题的又一次自我革新。百分制《细则》将以往分散在职能部门考核的工作重点凝于一表、熔为五项(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切实减少评比活动、减轻基层负担,充分发挥建家活动的综合性考核评比作用,凝聚起抓基层、帮基层和服务基层的合力,力求把工会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开展到职工群众中去。

  三是以建家考核奖惩分明力促工会组织建设生机焕发。《办法》共六章二十条,从荣誉称号的授予和撤销、奖励和待遇、管理和考核等多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省模范职工小家、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管理工作。这是省总回顾基层工会建家30多年历程的又一次自我净化。《办法》中明确省总工会每五年对获得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复查验收一次,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其荣誉称号,推动职工之家常建常新;每五年评选表彰两次,对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获得省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单位的工会主席和省级以上优秀工会工作者可参加疗休养活动;对获得省“十佳模范职工之家、十佳工会工作者”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状”、“省五一劳动奖章”。努力让基层工会干部工作上有标尺、政治上有关心、事业上有发展,切实增强基层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职业荣誉感,真正实现“逼着干”到“比着干”的主动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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