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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将职业资格证“出租”牟利的现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人社部将治理“挂证”乱象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所谓“挂证”,就是一些拥有某些行业资质证书的人,把证件挂靠在企业,只出证不出工,领取不菲的报酬。企业花钱租证,通常为了应付管理部门的要求,或者为了提升自己的行业地位;相比于花高价聘用专业人才,租证是“性价比”较高的做法。
正因为企业和持证者“你情我愿”,“挂证”现象虽然讨论多年,监管部门出招不少,但根治起来并不容易。这未必是决心不够,从监管角度来说,要搞清持证者是否真在某企业上班,要耗费很大的时间和精力。面对“挂证”乱象,如果监管部门一味跟在后面围追堵截,由于人力精力所限,效果注定不佳。所以,还应考虑如何从根子上减少“挂证”需求。
如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所言,要将治理“挂证”置于“放管服”的视野下,第一个字是“放”。有必要对“挂证”问题较为严重的领域,进行调研论证。比如,对企业的资质要求是不是太过严苛;要求企业获取资质必须拥有多少持证人员,是不是不够合理。设想一下,如果一些企业只是“挂证”,没有相应的专业人才也能很好地完成相关工作,那么多少可以反证,有些资质评定的门槛并无必要。不妨取消那些可有可无的资格证书要求。“放”到位了之后,才能集中精力地“管”好必需的资质要求。
在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领域,设定相应的资质要求有其合理性。如果放任“挂证”乱象,可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一些滥竽充数的企业,看起来比真正的好企业还“高大上”,会对市场形成不良干扰。对这些必要领域,应加大“管”的力度,而这也需要为“管”创造更好的条件。比如,尽快推动社保系统的全国联网,只要跟踪社保缴纳情况,就可获知具体人员的供职单位,如果证件注册单位不一致,就有了“挂证”嫌疑。借助数据系统,可以极大降低监管成本。
在经过充分的“放”和为“管”创造条件之后,要让“管”更有效、更有威慑力,还应提升违法成本。过去,参与“挂证”的个人和企业可能被处罚较轻,如吊销个人证书、勒令企业整改等,缺乏威慑力。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参与“挂证”的相关人员加大追惩力度。
整治“挂证”乱象,是个系统工程。打开“放管服”的视野,从源头界定好相关证书的评定范畴,清理“挂证”乱象的土壤,以完善的法规进行“管”,才能切实有效。
(摘编自3月27日《光明日报》,原题为《治理“挂证”乱象不妨先放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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