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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蓝领”要“用得上”:务实的评价标准
郭振纲
//www.workercn.cn2016-03-29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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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期间浙江将着力培养百万“金蓝领”,且待遇将达到年收入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有特殊贡献者还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金蓝领”的评定并不单纯以证书作为标准,而是将技能人才评价权下放给企业,可由企业自行设置评价标准、自行认定。也就是说,选出来的“金蓝领”必须是企业“用得上”的技术能手。(见3月28日《工人日报》)

  “金蓝领”,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一方面我国是劳动力大国,职工队伍庞大;另一方面,高技能人才相对缺乏,特别是具备“大国工匠”资格的职工更是“凤毛麟角”。近年来,不少用人单位动辄几十万元年薪都难以聘到一个合适的高技能人才就是典型的例子。“金蓝领”在企业眼里是“香饽饽”,在职工眼中是“金饭碗”。

  应该说,我国打造“大国工匠”有着良好的基础。一方面,过往的“八级工”制度让不少人羡慕,这为打造“金蓝领”奠定了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当前的职工队伍文化程度普遍较高,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强、速度快,这为打造“金蓝领”提供了文化基础。

  但“金蓝领”不是等靠要就能来的,它需要企业长期的培养,职工不懈的努力。要打造“金蓝领”,首先要在企业中树立按需培养和激励人才的导向和意识。其次要给“金蓝领”必要的保障,让具体待遇得以明确,让职工看得见、摸得着,唤起职工的进取心。

  浙江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金蓝领”画出了一个“模样”:一是要有一定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要求;二是在现有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企业可自行设置评价标准,自行认定;三是年收入比较可观,特殊贡献者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比如,解决实际问题要有一定的评价标准,要实不要虚;实际能力要立足于企业,要具体不要宏观。只有这样,“用得上”才更具体,企业好掌握,职工可期待。

  企业渴求“金蓝领”,职工期望成为“金蓝领”,国家更需要 “大国工匠”。期待“金蓝领”制度能让更多的高技能工人脱颖而出,成为时代的亮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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