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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不能忽视个人信息安全
张敬伟
//www.workercn.cn2017-03-31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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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在支持实名收寄制度的同时,相关监管部门、所涉市场主体,也必须切实保护好公众个人信息安全

  3月28日,国家邮政局、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召开国家、省、市三级电视电话会议,就加快全国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进行动员部署。根据安排,今年4月起,将启动在31个省(区、市)相关试点城市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实名收寄信息化全覆盖。

  基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需要,实现邮件快件收寄的实名化,自是应有之义。而且,实名收寄制度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提出的刚性要求,已成为行业安全管理的一项根本性制度要求。但是,如何在保障上述宏观层面的安全时,也切实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也应充分关切。

  其实公众更关切的是个人信息安全。因为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制度,要落实起来并不难——一方面有多部委的强力支持,另一方面有统一的信息系统支撑。而且试点工作又在全国铺开,并给出了实名收寄信息化全覆盖的时间表。这意味着,未来任何一个人要想收寄邮件快件,不实名就收寄不了。

  实名制好执行,但该系统收集的可是涵盖13亿中国人的大数据。如何保障这个大数据的安全呢?众所周知,互联网时代的大数据系统,已经高度市场化和商业化,而且商业行为和个人信息密切相关。因而,个人信息也变成了商品,一些掌握个人信息的相关机构,也变成了泄露个人信息的渊薮。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可以让实名收寄变得规范、统一和高效。但是,这一系统也增加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实名收寄涉及众多邮件快件、物流公司,如果这些公司不能保护好收寄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名收寄恐怕会让公众不爽产生怨气。实名收寄制度的良好初衷也就打了折扣。

  实名收寄制度保护的是国家和公共安全,但是个人信息安全也同样重要。而且,个人信息安全所涉私权保护,更能体现法治关怀。总之,个人信息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一个都不能少。从法制到法治,从制度设计到现实监管,上述三种安全都不能顾此失彼。所以,公众在支持实名收寄制度的同时,相关监管部门、所涉市场主体,也必须切实保护好公众个人信息安全。

  因此,全面试点实名收寄制度的同时,必须给所涉市场主体戴上紧箍咒,通过刚性的约束、常态的监管以及收寄人可监督的方式,促其承担起保护收寄人个人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除了法治跟进和严格监管,还须通过建立社会征信系统来解决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简言之,如果市场主体利用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泄露个人信息,监管部门可以将其列入“黑名单”,甚至可以通过“连坐”的方式——一家分公司泄露个人信息整个公司都要付出代价,以强化邮件快件和物流公司保护个人信息的法治素养。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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