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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许多发达国家,政府办公区第一间办公室就是产权登记处。产权登记确认往往被视作最重要的行政职能之一。囿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我国不动产产权登记、认定模糊不清。土地、房屋、林权、草原、滩涂等多个部门各自为政,信息不互通、权责不明。政府的财产征税计划无法兑现,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又常常得不到保障。这种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混沌状态,早该改革了。
此次《条例》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预示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经呼之欲出。一旦该制度正式确立,不动产登记将归口一处,国土资源部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局将成为“唯一窗口”。这对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确保公民合法财产权不受侵犯,意义重大。统一登记制度下,个体名下产权多少一目了然,这对于打击腐败、平抑贫富差距、抑制房价也有积极意义。从更宏观的层面审视,这种制度性建设,能“摸清家底”,有效避免资源过度消耗,以及“鬼城”等投资浪费现象。可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确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当然,不动产登记只是落实物权法的第一步。在后续的操作中,它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障碍。但是,这一步非常重要。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它就是立不起来。这里面有思想认识的局限,更与盘根错节的利益阻碍有关。实行统一登记、征税,贪官不会高兴,“房姐”不会高兴,一些以非法手段占据过多社会资源的人不会高兴。甚至,许多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商也不会高兴。但是,改革的步伐就是要向着国家利益、百姓福祉、经济健康的方向迈进。它不会因为少数人的不高兴而稍作迟疑。
面对重重阻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坚定不移。推行八项规定、扫四风,让党风政风世风焕然一新;“打老虎”“拍苍蝇”,既查处基层干部,又打击党内、军内大蛀虫,反腐不认特权,没有例外。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的全面反腐,扫清了改革的障碍,打开了改革的空间,赢得了改革的机会。公车改革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破冰、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进等等,最近一段时间,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愈发强劲有力。许多过去想办而无力去办的事,现在都水到渠成了。这是一个非常可喜的变化。这说明,反腐正在打开中国改革新局面。“东风既起,三军可动”,期待中国式反腐继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