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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演员王宝强发微博称自己家人遭遇车祸身亡,斥责肇事者酒后驾车逃逸。12月14日晚,记者从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县委宣传部获悉,案件发生于12月1日18时许,肇事嫌疑人谢某已于4日投案自首,该案已被转为刑事案件侦查。据悉,交通事故受害人系王宝强堂弟的妻子,12月6日经抢救无效死亡。(《海南特区报》12月15日)
家人被撞身亡,王宝强很愤怒,情绪失控并在微博上爆粗口,可谓事出有因。他选择在微博上“爆料”,显然有借助舆论为自己家人维权的考虑,这很正常,不少明星都有类似做法。比如姚晨,几年前她发微博称:“老妈致电,伤心欲绝。她湖南茶陵县桃坑乡的堂妹,服老鼠药自杀,现正抢救,生死未卜。当地修水库,向农民征地,堂妹家无背景,得补偿少之又少,上访后被软禁数月,绝望下只好轻生。老妈哭问我,在北京认不认识能说上话的人?帮帮忙。我心酸不已,告知:妈,我真的谁也不认识……”
这一消息传出,当时舆论哗然,也争议四起,后来姚晨再发微博:“好吧,家人担心,删了吧。无奈,无力……”连大明星、“微博女王”姚晨都无力为亲戚维权,多么让人感叹。有人说,明星也是普通公民,维权难,难维权。明星是公民,但不是普通公民,他们有话语权,有影响力,也有一定的人脉,他们办事往往比一般人容易些,如果他们也陷入维权困境,确实令人喟叹不已。
但是,对明星借助微博等网络平台维权,应分成几个层面来细加考量。
一是,当自己或亲人遭遇了不公,他们发微博维权,乃至号召粉丝为其呐喊,这是合法的应有权利。
二是,他们身为公众人物,当承担更多责任,别等到自身遭遇困境时才想起大众。某些明星似乎从不关心公共事务,更不参与公共事务,等到他们或家人遇到了麻烦,才想起点什么。他们仿佛生活在世外桃源,平时微博里不是发点风花雪月,就是发些广告,或者发发嗲撒撒娇,一派小资情调。明星也是公民,就该有点公民精神,多承担些社会责任,而不是一味沉浸在浪漫缥缈的个人世界中。
三是,也不该用道德绑架明星,他们不愿意发言有其考虑。但任何有社会责任感的明星,比如一些发达国家的明星,他们很多都愿意参与公共事务。通过比较可以发现,我们的一些明星确实太不关心权利生态了,不懂得带动拥趸一起推动社会进步。
在一个法治社会,即便受害者不是王宝强的家人,当地民警也该积极介入。如果执法部门都能做到公正,如果正义都能实现,身为普通公民的我们,也许就会少一些烦恼和无助吧。如果包括明星在内的每个公民都有担当,我们的社会一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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