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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劭强:“校长连坐”是治理有偿补课的猛药
//www.workercn.cn2015-11-16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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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陕西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公布实施方案: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对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一律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调离校长岗位。(11月15日《华商报》)

  任课教师不能参与有偿补课,这应该是一个常识。首先,教师具有教书育人的职责,他们本应该在课堂上履行、完成相应的责任。即便,学生群体存在差异,即便,教育强调因材施教,教师也不该通过收费的方式,课后补课;他们完全可以通过课前的用心备课,课上的精心讲授,课后的专门辅导,做到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是他们需要完成的义务,也是他们需要具备的教学能力。一个称职的教师,不会把学生接受能力较差,当成课后补课的理由,更不会以此作为牟利的捷径——当教师做出如此判断时,家长们通常会惊慌失措,顺从地接受课后补课的建议。这是一种误导和诱导。

  其次,有偿补课会导致教师权力的滥用,这种权力来自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对比。教师似乎没有什么权力,但是在家长和学生眼中,教师的话却可能“一言九鼎”。所以,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些家长出于对教师的敬畏,或者对教师的迎合,把参加教师的补课当成拉近关系的一种方式,还有一些家长已经把参加任课教师的补课,当成一种变相的送礼。这种变味的补课,既庸俗化了师生关系,也让学生陷入被动的补课压力之中。甚至,一些教师为了体现补课的效果,通过泄题的方式,快速提升学生成绩。这种麻醉学生和家长的行为,最终破坏了规则,损害了学生权益——当他们参加统考时,就现出原形。

  可为何任课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屡禁不止,且容易获得同情呢?一个理由是,存在市场需求。在高考指挥棒的指引下,家长愿意为孩子补课:差的学生,家长希望通过补课为其补齐短板;好的学生,家长希望通过补课让其更加优秀。结果,几乎所有学生都要补课,如果不补课,就会心里没底,感觉输在了起跑线上。另一个理由是,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更好。任课教师因为在岗,所以更加了解应试的需要,也更加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此由任课教师补课再好不过。似乎,要补课就应该由任课教师来补,否则首先不答应的是家长和学生——他们宁愿给任课教师补课费,也不希望出现成绩下滑或无法提高的情形。

  这两个理由看似充分,但其实有先入为主的偏见——谁说补课非要由任课教师完成?补课需求完全可以由培训市场来完成。就像考研辅导一样,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教育部门不允许招考学校举办辅导班,结果考研辅导还不是一样成为市场的热点,成为培训机构争抢的“肥肉”?而培训机构的师资可以由退休教师来担任,或者吸纳那些愿意舍弃教职投身培训事业的教师加入,这些人未必会比任课教师能力差,而且也可以避免任课教师补课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因为身份模糊和错乱带来的尴尬。说实话,对于任课教师来说,他们的精力毕竟有限,要想一边在课堂教好课,一边在课后补好课,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很多时候,他们只能敷衍一边,而且多数情况下,被敷衍的是课堂。

  以校长连坐的方式治理任课教师有偿补课,算是一剂猛药。不如此,任课教师有偿补课的乱象就可能屡禁不止;不如此,任课教师不得有偿补课的常识就无法成为共识。诚然,有偿补课背后还隐藏着一些实际问题,比如教师待遇的问题,教师编制的问题,这些问题让人觉得教师补课有其苦衷;但即便如此,师德的边界也不能模糊,有偿补课的界限也不能突破,否则有偿补课衍生出来的问题将更加严重、普遍。从这个角度看,陕西省教育厅的痛下狠招,也算是一种当头棒喝——在职教师不能有偿补课,其实是个常识。(李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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