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科教-正文
周 云:对暴力治网瘾必须“零容忍”
//www.workercn.cn2014-07-10来源: 广州日报
分享到:更多

  一名为“小涛”的14岁少年,由于厌学,今年初被父母送到曲靖市沾益县“焕然成长训练中心”戒网瘾,因为偷吃了教官的一块饼干,双手被教官用军用背带捆绑着吊在单杠上,最终导致8个指头关节处皮肤缺血性深度坏死,被植入钢针治疗。针对媒体报道,沾益县政府新闻办公室7日表示,涉事的“焕然成长训练中心”已被取缔,21名学员已联系家属分别带回。据悉,“焕然成长训练中心”从未到沾益工商、教育等部门登记或备案。(7月8日新华网)

  相关的很多问题,严重之处固然在于问题本身,但更严重的地方还在于问题屡屡发生,却从来无所改善,甚至更加恶化。关于所谓的戒网瘾机构虐待学员,致残甚至致死的新闻报道,近些年来屡有所闻,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相关政府部门也多次表态要大力整治,彻底禁绝。但事实上却是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这令人遗憾,因为这看起来,其实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大多数的戒网瘾机构,合法性本身就存在许多疑问。且不说很多都像这个“焕然成长训练中心”一样,没有在教育、工商等部门进行登记或备案,其存在本身就是非法的。就其使用的理念和手段,也是有违法理的。网瘾这个东西,在心理学意义上、社会学意义上确实存在,但并无法律意义上的“网瘾”,这跟毒瘾是不一样的。因此,任何以强制手段,以剥夺人身自由、侵害人身权利等方式戒除青少年的网瘾,并无法律依据。有的监护人不惜牺牲监护对象的人身权利以戒除其网瘾,也是不合法的。未成年人的权益是受全社会保护的,不能任由监护人处置。其实道理很简单,父母不能虐待孩子,也不能将孩子交由他人虐待。

  但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有网瘾的孩子,成了问题少年,而管教问题少年,则成为“家事”,这种观念给一些不法机构可乘之机。家长和这些机构之间,将孩子的权益“私相授受”,甚至有些家长笃信“不打不成才”,纵容戒除机构的暴力行为,从而酿成了悲剧的发生。其实我们还可以断定,即使用这种方式戒除了网瘾,但近乎于虐待的戒除方式对孩子造成的身心伤害,比起网瘾,并不会轻多少。

  遗憾的是,对于这种明显违背法理和法律的行为,政府各相关部门多年来却无所作为,使之蔓延泛滥。因此是时候规范网瘾戒除手段和机构了。一切暴力或准暴力的、以损害人身权利为代价的方式,都应该严格禁止。网瘾确实是一种心理疾病,因此卫生部门应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多年来治疗网瘾的经验、教训,出台治疗网瘾的规范手段和流程,并上升为行政法规,禁止除此之外的手段和方法,尤其是要禁绝暴力,避免孩子们受到人身伤害。网瘾固然是一种病,需要积极治疗,但孩子们的人身安全更重要。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