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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 子:赶走雾霾,我们该做什么
麦子
//www.workercn.cn2016-01-06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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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法律的“牙齿”更锋利

  谈到雾霾治理,“依法”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这些年,环境立法、执法、司法都有令人欣喜的进步,刚刚过去的2015年,同样亮点不少:立法方面,8月,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挥发性有机物、生活性排放等物质和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严控船舶大气污染排放,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加强环境风险的预防和控制,细化社会参与和监督,推行排污权交易,这些为治理雾霾提供了法制依据;执法方面,加大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多地政府负责人因为治污不力被约谈;司法层面,检察机关提起多起环境公益诉讼。

  但现状和公众期待相比,仍有不小距离。限于篇幅,背后原因难以一一分析,这里只说一点:法律威慑力不够,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2015年12月22日24时,北京市持续89小时的重污染红色预警解除。据统计,限行4天,全市共有11.28万余辆机动车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仅仅22日当天就查处了4.4万余起。治理雾霾,政府是第一责任人,但仅凭政府“单打独斗”不可能成功,“全民有责”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污染都这样了,不差我这一辆车吧?”如果很多人都这么想,限行效果一定不理想。

  人们素质、觉悟不同,有人这么想并“以身试法”,不奇怪。问题在于,一些人为什么敢于那么做?按照目前处罚规定,违反限行每次罚款100元,不扣分。北京城很大,出去办事打个车,稍微远点100块钱都不够打来回。与其寒风中等车还不少花钱,倒不如开车出去认罚100元,这是一些人的“小九九”。违法成本低,让一些人作出违法的选择。我们可以批评他们没有社会责任感,但更该改变的是法律。一旦法律的“牙齿”更锋利,违法成本加大,“经济人”将会作出符合理性的选择。

  在英国留学的学生在微信上留言,介绍在英国如果违反禁行规定,罚款数额是1000英镑。这样的违法成本,足以遏制一些人违法的冲动。我国法律法规中这方面的规定太过“仁慈”,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鼓励违法的效果,该改改了。当然,修改需要经过正当程序。

  说到机动车违法,还想说一下外地车。笔者周围很多人注意到,限行时段,路上跑的外地车越来越多,各省牌照车辆都有,河北、天津的最多。甚至有外地车主嫌麻烦连进京证也不办了(进京证有效期是7天),“逮住认倒霉,逮不住就开”。

  一旦规则只能管住“老实人”,不守规矩者从中获益,其后果一定是带动更多人漠视规则,雾霾治理脚步会因此被延缓。管住外地车,难度可能更大。想提醒有关部门的是,当处罚的不可避免性难以实现的时候,处罚的严厉性便不可或缺。

  能先给孩子装上空气净化器吗

  雾霾对身在其中的每个人都有伤害。和成年人相比,孩子受到的伤害更大。医学专家解释,这是因为从生理结构来说,孩子没有鼻毛,防御能力弱,雾霾更容易侵入;孩子的个头比成人小,离地面更近,更容易吸入雾霾颗粒物;另外,相同体积的颗粒物进入孩子身体,扩散开产生的危害比进入成人身体要更大。一些家庭之所以选择“背井离乡”到外地生活,孩子健康是最大动因。

  不得不继续生活在雾霾中的孩子,如何得到最大限度的防护,牵动着每一名家长的心。有条件的家庭大多购买了空气净化器,家中防护有了一定保障,但除了红色预警期间待在家里,孩子有相当长时间生活在幼儿园、学校,如果这方面的防护缺失,伤害很容易发生。因此,教室安装空气净化器的问题,一直为家长所关注。

  2015年12月27日,北京市教委介绍,2014年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政府应出台相关规定,为受雾霾影响地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统一配备空气净化器。一年多以来,北京市教委也一直在组织专家、研究机构和社会各方代表参与校园空气污染防治的研讨工作。但是,因相关防护设备的安装必须经过科学论证,防止衍生出新的影响孩子健康安全的问题,因此目前尚未有妥善的解决方案。

  北京市教委在这个问题上的慎重是必要的,但和慎重同样重要的是效率,雾霾频现,孩子健康等不起。

  没有统一政策,目前教室安装净化器由学校自行掌握:有的学校统一安装了;有些学校家长集资购买,学校同意安装;还有的,学校不装,也拒绝家长集资安装。如果安装空气净化器确实有效果,学校“各行其是”的结果,是将部分孩子健康置于不利境地。在这个问题上,全市乃至全国“一盘棋”是必要的。

  当务之急,是确定教室安装空气净化器的效果。如果效果不佳,需要找其他替代方法;如果有效果,装就是必需的,接下来要考量的是谁来装,钱从何来。财政出钱统一装,当然最好,但从安装到维护,是很大一笔费用,一些地方完全由财政出,或许有困难。如果财政不能完全负担,则应结合实际出台和学校、家长的分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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