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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慰问困难群众就别载歌载舞了
//www.workercn.cn2013-12-30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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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下午,“有爱就有希望”大型慈善公益慰问演出活动在珠海海泉湾举行,整场活动以《信》、《望》、《爱》三个篇章交叉进行,以演员与受助人员及观众现场互动为特色,以主持词“有爱就有希望”为串联,以一些经典曲目为主旋律,在慈善捐赠环节,向每位困难居民资助现金1000元。(12月29日《珠江晚报》)

    这是一场社会性质的公益慰问演出,在这场演出中,困难群众当然是得到了实惠的,他们每人领到了1000元现金。但是,笔者要质疑的是演员和困难群众的互动环节。这样的演出是表演给谁看的?

    固然,对于一个社会团体来说,能有主动扶贫济困的觉悟,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事情了,这总比那些一毛不拔的人光彩许多。但是,在这样大张旗鼓的表演中,活动主办者是光彩的,对于这些领取1000元资金,还要参加互动的群众来说,他们不见得认为这会很“光彩”。

    难道我们除了要让困难群众抛头露面领取资助金之外,就别无他法了吗?我们在献爱心的时候,是不是也需要考虑一下他们的感受和心情?如果这个社会团体在奉献爱心的时候,不搞这样的演出,直接把爱心款送到困难群众的手中是不是会更好些?即使真的需要这样一场演出来活跃气氛,是不是可以取消这个互动的环节?毕竟,让一个困难群众跑到舞台上领取这1000元现金,还要回答主持人的各种问题,对他们来说有可能就是一次心灵的伤害。

    每年春节前夕,各地政府部门也会举行这类爱心活动。这是好事情,我们的关心、关爱可以让困难群众感受温暖。但是,有的活动似乎成了“贺岁大片”。去年的这个时候,某县政府慰问困难群众,他们在城市的繁华街道搭起了舞台,拉起了横幅,升起了彩旗,写满了标语,把全县的贫困户叫来,在舞台上接受领导“颁发”的过节物资。不仅如此,受助群众还要接受电视台的采访,说着无尽的感激话语。这样的活动是必须的吗?贫困户很困难,为了领到过节物品,要从几十里外骑着破旧的自行车赶来,要在寒冬里早早跑到现场等待。还有一个地方更为奇怪,每年发放过节物品给困难群众的时候,都要敲锣打鼓地前往,这样的“演出”究竟是想给谁看?

    关爱困难群众,他们心里必然会有浓浓的感激之情。但何必逼着他们上台展示,何必非要敲锣打鼓,何必非要唱歌跳舞呢?春节马上又要到了,真诚地希望社会爱心团体,尤其是我们的政府机关,把这样的爱心活动搞得静悄悄,我们不能把困难群众当演员。即使演出的节目再好看,他们也不见得有心情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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