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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国安:这是“钓鱼敲诈”不是“钓鱼执法”
//www.workercn.cn2014-09-10来源: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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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则《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在网上热转。该发帖人称,自己被当地警方“钓鱼”信用卡“套现”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最后不得已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得到任何收据。发帖人是一名叫吴良彩的商户,一名身怀六甲的29岁孕妇。在实名举报涉嫌钓鱼执法的警察后,她被立案成为犯罪嫌疑人,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而其举报的公安涉嫌钓鱼执法案也已由南宁市公安局纪委移交至南宁市检察院。(9月9日 《北京青年报》)

  吴良彩在网上发帖揭露这件事,说南宁永新派出所是“钓鱼执法”,新闻中也有此说。我以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南宁永新派出所的行为都谈不上是 “钓鱼执法”,他们的行为可能确实是“钓鱼”,但却并非“执法”。比起舆论批评的“钓鱼执法”,其本质是更为恶劣的“钓鱼敲诈”。

  我们最常见的“钓鱼执法”,例如运管部门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那手法是由运管检查人员扮着乘客在路边拦车,然后获得黑车收取钱财的证据。这种做法之所以被批评,是因为执法者只应该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不能制造假象引诱犯罪。但其出发点确实是为了打击非法营运,而且在“钓鱼”之后,也会依法进行惩罚的。

  而南宁永新派出所的做法完全与“执法”无关,他们不断“钓鱼”,目的就是为了多得“罚款”。即使进行套现的违法者被引诱犯罪后,只要罚款,就可以免于处罚。这已经是永新派出所的滚滚财源。这样的“创收”与执法连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这样的“钓鱼敲诈”极大地调动了永新派出所“钓鱼”的积极性,所以他们大力“学雷锋”,把别人的事都抢着干了。永新派出所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而吴良彩的商铺位于江南区,另外几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被钓鱼套现”的当事人的商户居于青秀区,均不在其辖区内。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员说:“永新派出所的越权执法不仅跨辖区,甚至不隶属同一分局。”

  不过,你还真得佩服永新派出所的聪明。正是由于罚款不开票,当吴良彩在网上发帖之后,警方就改口说是 “暂扣”了,于是真的依法办事,要追究吴良彩“非法经营罪”了。到此为止,我们就得赞扬一下吴良彩,她宁可自己被报复,被追究非法经营罪,也要举报派出所用“钓鱼”引诱犯罪。从社会正义看,吴良彩套现即使真的有罪,她应该真的可以将功补过的吧?

  永新派出所如何“钓鱼敲诈”,案情还未大白。从整体上说,不断进行连环式“钓鱼敲诈”,钓鱼后收取罚款放人,这样一套程序不是个别人所能干成的。整个派出所有怎样的周密计划,如何分工到人,罚款如何分配使用?从具体情况看,所有被钓鱼的人都见过一名骨干 “胖警官”,而此人竟然不知去向,也不知道是何方神圣,连南宁市公安局纪委提供的供人指认的警官中,也不见这名 “胖警官”。142天过去了,南宁市公安局也没有查到这个“胖警官”?

  现在,此案已由南宁市公安局纪委移交至南宁市检察院,该案已由兴宁区检察院立案调查。我们希望能严肃执法,查清和严惩司法系统的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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