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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华:“政府回购”开了个好头
//www.workercn.cn2014-01-29来源: 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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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的梅观高速从1995年建成通车,原定收费期限至2027年,但从今年4月1日0时起,梅观高速梅林至观澜段将取消收费,据称,这是全国首条运营期内被取消收费的高速公路。之所以能提前终结收费,是深圳市政府花费约27亿元人民币回购实现。(《广州日报》1月28日)

    在政府财力不能满足基础设施投资时,以出让公路收费和经营权的方式,来吸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公路建设,不失为一种很好的融资渠道,可帮助地方财政渡过难关,确保地区发展不受基础设施滞后的影响。因此,收费高速公路实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双赢,其所起的作用毋庸置疑。

    然而,收费高速公路存在的问题也广受诟病。收费不仅增加了成本、降低了效率,而且造成地区经济分割;此外,收费公路还存在重复收费、过期收费等种种弊端,比如梅观高速梅林至观澜段,短短的距离却有5个收费站,司机只能一脚油门一脚刹车地通过此路段,让人感到无比厌烦。

    从情理上讲,当政府财力到了一定程度,能顾及到更多民生和基础项目时,就有必要回购由民间资本投资的高速公路。公路姓“公”,唯有从经营性公司手中买回,才能确保其公益性,才能降低经营性收费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负向拉动。但事实上,即使财力雄厚,政府回购高速公路的积极性仍然不高,至目前为止,只有深圳开了先例。

    政府之所以不愿回购,以下两点可能是重要原因。其一,投资其他项目是眼见的政绩,回购过去的项目,是替过去的领导打工,显不出现任领导的能耐。其二,许多收费高速公路,政府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收来的费用一部分属政府收益,他们花钱回购,不仅要一次性用很多钱,而且还断了自己的财路。

    因此,深圳市开先河的做法值得赞赏,也希望深圳市的回购与取消收费做得更彻底一些,最好实现完全免费。此举对其他地方也很有借鉴意义,只要具备了足够的财力,其他地方也有必要考虑回购高速公路事宜,使高速公路真正成为带着经济发展的纽带,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赚取眼前利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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