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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维权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广东“法院+工会”模式解纷效果好

3年来解决劳动争议10.6万件 平均用时21天

2020-08-07 14:04:55 来源: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报讯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法院+工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全力化解劳动争议,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统计表明,自2017年4月第一家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成立至今,广东“法院+工会”模式推动劳动争议化解驶入“快车道”,先后调解各类劳动争议106744件,平均调解周期21天。

   方案明确,全省各级法院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在产业工人密集的街道、社区设立巡回服务点,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着眼建立专业调解队伍,双方协定要甄选优质律师事务所选派精干力量,全面建立劳动争议专职调解律师制度。同时,要充分运用广东法院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将诉前委派调解、调解员选择、调解、司法确认等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调解效率。

   据悉,“法院+工会”模式实现了调解和诉讼之间无缝对接,如果调解成功,当天即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则进入“绿色通道”,做到快速立案优先审理,调解中所固定的无争议事实、证据,审理时直接采用,相比以往审理周期缩短一半以上。

   广东“法院+工会”模式经过3年的探索,已日臻完善。广东高院与省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裁、审信息共享,以及快调、联调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截至2019年11月,广东全省158家法院全部成立了具有化解劳动争议功能的诉调对接工作室。(吁青 白大富)

编辑:葛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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