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检察“姐妹花”-职工风采-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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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检察“姐妹花”

2020-10-28 10:48:48 来源:检察日报

  “每个案子都是一份挑战,我们需要学会和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对话’,充当好‘翻译官’的角色。”

  “监督者要熟知被监督者遵守的规则,才能发现问题,在专业上‘更胜一筹’,才能让监督意见有理有据,直击要害,使被监督者发自内心地认同。”

  “随着职能范围、监督方式的拓展与多元化,行政检察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任重道远,更需策马加鞭。”

  

图为汪佳妮(右)、汪小丽(左)

  同样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同样是行政检察业务骨干,同样是“80后”宝妈……湖北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汪佳妮和汪小丽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她们共同在行政检察部门工作8年有余,办理的案件量多质优,获得荣誉不断,有全国首届行政检察精品案件,有检察系统“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有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有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还有案例被收录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30周年经典案例》……

  成绩源于奋斗,这对行政检察“姐妹花”,用热爱和奉献,一路耕耘,一路收获。

  当好“翻译官”

  耐心化解矛盾

  “每个案子都是一份挑战,我们需要学会和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对话’,充当好‘翻译官’的角色。”这是汪佳妮、汪小丽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2015年7月,因对某区政府公示的房屋拆迁安置分配公告有异议,当事人付某将区政府告上法庭,被驳回起诉后,他又向湖北省检察院申请监督,并提供了新证据。

  办案中,汪佳妮、汪小丽发现,因为缺乏庭审的亲历性,付某的诉求无处表达,对政策理解的偏差越来越深,对政府机关、人民法院的怨气越来越重。她们决定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调查核实并释法说理,为双方搭建对话、沟通的平台。

  听证会上,汪佳妮、汪小丽帮助付某把疑虑“摆上台面”,引导各方阐述观点,使付某充分感受到公平公正,也认识到自身对有关政策存在片面理解,成功化解了争议,取得了一案多赢的效果,该案获评全国首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有时候行政机关、相对人的交流‘不在一个频道’。”汪佳妮解释道,十几个程序下来,当事人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自然变得难以沟通。这时候,就需要我们检察院做好两边的“翻译”工作,促进矛盾争议的化解。

  在办理樊某与某区行政审批局行政结果监督案中,汪小丽协助汪佳妮通过提出抗诉纠正违法、促进依法行政的同时,又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对申请监督人释法说理,引导其依法正当表达诉求,打破当事双方的对话屏障,促成案结事了政和。“感谢检察官忠于职守、明察秋毫,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尊严。”该案再审获改判后,樊某专门寄来感谢信。

  案子的解决看似轻巧,实际上,背后是汪佳妮、汪小丽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准确找到“痛点”,充分发挥同理心,研究讨论最佳化解方式,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去沟通。唯有如此才能说服当事人,得到行政机关和法院的一致点赞。

  2019年7月至今,汪佳妮、汪小丽办案团队将法律监督的“温度”和“力度”融合,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案件60余件,提出抗诉数、提请抗诉数、案件改判率在全省办案团队中居首位,抗诉案件法院再审改判率为100%。

  做好监督者

  必须“更胜一筹”

  “监督者要熟知被监督者遵守的规则,才能发现问题,在专业上‘更胜一筹’,才能让监督意见有理有据,直击要害,使被监督者发自内心地认同。”汪佳妮、汪小丽坦言,她们虽然是法学专业科班出身,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情况,始终有着本领恐慌感和能力危机感。在自我加压中,两人潜心钻研业务,一方面注重在办案中提炼经验;另一方面主动承担大量综合性工作,既锤炼了自身能力,又较好发挥了对下指导作用。

  汪佳妮说,她们在办案中习惯列图表、画流程,把复杂的案件事实梳理清晰,涉及法律适用问题时,会从法律修订的过程参透立法精神,从而更好理解具体条款,遇到拿不准的地方,也会向有权制定和解释的机关进行咨询。同时,注重与行政机关、承办法官加强沟通,了解掌握案外情况。

  “我们始终把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当成学习机会。”汪小丽告诉记者,两人利用业余时间,总结近十年办理的典型案例,通过分析、归纳、提炼,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形成了行政抗诉案件审查技巧、行政诉讼法修改要点、关于起诉期限的审查等经验材料,既夯实自己的业务功底,又便于指导带动全省行政检察干警共同提高业务能力。此外,两人还主动参与调研,今年分别承担了湖北省检察院《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实务研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两项课题。

  汪佳妮作为湖北省检察院“检答网”行政检察业务专家组成员,自“检答网”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面推广以来,担负起全省行政咨询问题解答,及时、准确、高效地回复了来自全省各级检察院的130余条问题,解决了不少地区检察院检察官办案中的燃眉之急。

  “钻研业务的过程,其乐无穷。”两人回忆道,在一次授课中讲到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把握要领时,一位检察官激动地表示找到了案件办理的突破口。这位检察官提到的是一起企业职工因不满政府征收企业用地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他说听课后很受启发,甚至可以直接把课件内容转化成法律文书的说理。

  办案精益求精,综合工作尽职尽责。今年,两人承担全省行政检察业务工作考评办法和行政检察系统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的制订、修改完善工作。她们充分发挥多年办案的实践优势,科学提炼各类考评指标,周密布排各项计分规则,严谨设置各条计分分值,充分体现业绩考评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的积极作用。汪小丽还参与最高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行政检察子系统研发工作,身兼综合组、业务组两组组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因表现突出,最高检专门发来感谢信。

  “小身材”

  蕴含“大能量”

  “别看两人瘦瘦小小的,关键时刻可是我们的‘顶梁柱’。”说起汪佳妮和汪小丽,第七检察部干警的一致评价是,作风务实、甘于奉献,关键时刻能“打硬仗”。

  今年疫情期间,身处重灾区的她们巾帼不让须眉,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战役的同时,迎难而上,勤勉而为。在隔离期间,汪佳妮主动提出承担部里工作,将办公室搬到家里,全面梳理了30余部涉疫法律法规,收集整理了行政检察可能涉及的高风险领域近8万字的涉疫行政法律法规汇编;从行政检察的角度撰写了近2万字的行政强制措施、殡葬管理有关法律问题及应对。

  “整个过程大概两周时间,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进行汇编工作,这是居家隔离期间,最让我感到充实的事。”提起当时工作的情形,汪佳妮十分感慨。

  “这些宝贵资料可谓是疫情期间办案工作的‘一本通’,帮我们节约了不少时间。”提到汪佳妮整理撰写的“汇编”“办法”,全省行政检察干警由衷赞叹,“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引工作效率,也确保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准确性。”

  汪小丽在疫情期间主动申请假期值班并成为首批正常上班人员,在完成自己案件的同时,帮助其他同志办理因疫情耽误无法处理的案件中止与延期手续,承担部里其他综合性事务。还参与了行政检察涉疫案例分析研判工作,并就省人大传染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提供决策参考。

  4月12日,得知招募接种重组新冠疫苗志愿者的消息后,汪小丽第一时间报名,经过评估审核体检等程序,成为了湖北省检察院参加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临床研究实验“第一人”。

  熟悉她们的人都知道,两人的丈夫都在外地工作,平时既要忙工作,还要照顾小孩、照看老人。当问到如何兼顾工作和家庭时,她们都表示,做自己喜欢的事,甘之如饴。

  “希望用自己的专业和奋斗让行政检察工作越来越好。”两人表示,随着职能范围、监督方式的拓展与多元化,行政检察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任重道远,更需策马加鞭。她们将以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责任意识,在实践中学习,在办案中磨练,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为湖北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更添一份力量。(刘怡廷 王静雯)

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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