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信赞成简化汉字
简体字推行过程中,也一直伴随着争议。有人认为,繁体字承载了中国文化,不应被简化,尤其是一些知识分子,已经熟练掌握了繁体字,对简体字不上心,甚至看着不顺眼。即便这样,在北京简体字还是在学生教育和扫盲工作中受到欢迎,迅速推行开来。文字作为一种交际工具,好写、好认永远是人们追求的目标。
本报就曾接到多位读者的反馈。
当时的北京市工业劳动模范石景山钢铁厂工人高秀田说,他过去没念过书,新中国成立后才得到学习的机会。但年岁已大,一看到黑压压一片方块字,特别是笔画多的字时,就感到头痛。第一次上课时,‘黨’字就把他给难住了。一数笔画,好家伙,20画,一笔一笔写,结果用了30分钟还没有写会。实行汉字简化后,“黨”字写成“党”,再写这个字时,就再不像以前那样为难了。“因此我赞成汉字简化,我特别深刻地体会到汉字简化对扫除文盲工作的好处。”(1955年10月27日《北京日报》3版,《汉字简化符合广大劳动人民的需要》)
当时的北京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小学教师杨炳吟也来信说,由于有些字难记难写,孩子们很喜欢模仿简体字的写法,但过去流行的简体字写法混乱,没有统一的标准,也不便鼓励孩子们学习。自从“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后,先后又发表了两批试用简化汉字表,孩子们很快就学会了那些简化的汉字。(1955年10月27日《北京日报》3版,《小学教师和学生欢迎简化汉字》)
滥造滥用简体字得到纠正
简体字随后迅速推广,但在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
有人误认为写字笔画越少越好,所有的字都可以用同音字来代替,甚至出现了不少自造的简化汉字。如“舞(午)蹈”“停(仃)车”“大街(亍)”等。(1962年3月28日《北京日报》2版,《怎样减少学生的错别字》)
各种滥用的简化字困扰了不少人。本报曾集中刊登读者来信反映的此类现象。例如,当时的延庆县王木营中学语文教师常征反映:从初中三年级同学的作文中抽出几句来看一看:走向学校写成走“象”学校;个人主义写成个人主“意”…… (1963年12月20日《北京日报》2版,《对滥用滥造简化字的意见》)
读者张鸿反映:在市酒仙桥职工医院看病时,发现“交费口”写成“交弗口”, “检验科”写成“杄验科”,“严禁入内”写成“严进入内”等。
读者李志信、陈景昌反映:发货票上开的有“无介甬”即无盖桶,“皮不”即皮钱,“皮佃”即皮垫,“皮〇”即皮圈,“元球皂”即圆球罩,“千比”即铅笔,“将胡”即浆糊。(1963年12月16日《北京日报》2版,《对于滥用滥造简化字的意见》)
类似的现象还有很多,在当时甚至给人们在商店购物、在饭馆就餐和邮件投递都造成了困难。
为纠正社会用字混乱,便于群众使用规范的简化字,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64年编印的《简化字总表》,并要求社会用字以《简化字总表》为标准。(1986年10月15日《北京日报》2版,《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
第二次简化方案草案被废止
经过几年的酝酿,1977年5月《关于〈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请示报告》报送国务院审批。“二简”草案随后开始征集群众意见。
“二简”草案分为两个字表,共收简体字462个,类推出来的简体字391个,合计853个,外加简化偏旁16个。比如,用“元”代“圆”,用“坐”代“座”,用“欠”代“歉”,用“胡”代“葫、猢、蝴、糊”,“葫芦、猢狲、蝴蝶、糊涂”,简化后写为“胡芦、胡狲、胡蝶、胡涂”。(1977年12月20日《北京日报》2版,《汉字的简化和〈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但是,由于过分追求简化,“二简”违反了“约定俗成”的原则,后来被废止。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在1986年9月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二简”草案受当时历史条件限制、“左”的思想影响,急于求成,简化的字数过多,群众接受不了,现在予以废止。国务院也发出通知,强调指出,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1986年9月28日《北京日报》1版,《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本版文字:侯莎莎 制图:焦剑
历史资料:京报集团图文数据库 商务印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