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解决“子”“孙”二字的训释,首先要从总体上来把握这段话。这段话是从“副墨之子”,讲到“疑始”,也就是说,它所述的是一个向上追溯的过程。林希逸所用以解释的读和背,是读书的两个先后阶段,而宣颖之文字孳生及后代读书说,以及今人的先口授后著之竹帛说、流传说、祖述说,都是一个由前及后的过程,均不符合这段话的总体叙述方向,因此,无一可取。
这个问题要从表达方式上解释,副墨之子,是一种拟人的写法,“洛诵”之拟人化,连类而及,便称之为“孙”了,可见洛诵之孙是一种连类而及的写法。“子”“孙”一相对,就成了一个坑,古今《庄》学家纷纷跌了下去,或是自知无法解释就绕过这个坑掉头走开了。
我在解释《齐物论》中“昭文之鼓琴也,师旷之枝策也”两语时曾说,昭文、师旷正是因同为妙善音律者方连类而及也。在寓言和举例中连类而及是《庄》文的一个特点,即使到“杂篇”中亦复有此例。正是对这一点的不理解往往使得众多《庄》学家对有关字句的诠释大伤脑筋。《大宗师》此处由子及孙,是连类而及表达方法之又一例也。
这里还需要澄清一个问题。林希逸说:“九个‘闻’字真是奇绝。”(《南华真经口义》)但庄子为何连用九个“闻”字的原因,他没有探讨。宣颖说:“不过言由读书而深之乃至于得道,撰出如许名字,以经传之体例之,似乎不雅,然庄子从来止是以文为戏,所云‘寓言十九’者也。”(《南华经解》)宣颖的评论有两个错误:一、将庄子用九个“闻”字的这段话定性为“不雅”“以文为戏”是不对的。二、将所谓“以文为戏”视为寓言,也是错的。刘凤苞则曰:“后段似乎以文为戏,而由浅入深,皆从体会而出。”(《南华雪心编》)刘氏这句话口气虽缓和一些,但仍认为这段《庄》文是以文为戏,既然是以文为戏,却又说成是皆从体会而出。刘凤苞完全不懂得《大宗师》这段话大有猜测的内容,并非由体会而得。
九个“闻”字的由来,就在于上文“南伯子葵曰:‘子独恶乎闻之?’”一语。女偊的这一段答语是接着“闻”字而言的,在文中,女偊既然是人,则其所闻者也当是人,于是庄子乃将“副墨”拟人化,这里的“子”,本是人的泛称。如《诗经·邶风·匏有苦叶》:“招招舟子,人涉卬否。”毛传:“舟子,舟人,主济渡者。卬,我也。”“之子”一词《诗经》中甚多。再举一例,《周南·汉广》:“之子于归,言秣其马。”郑玄笺:“之子,是子也……于是子之嫁,我愿秣其马。”“副墨之子”,用白话译就是副墨这个人。像“操舟之子”,翻译成白话便是驾船的人。古今注释家的一个凝固之处,在于只执定“子”为儿子义。
明白了“子”“孙”是一种连类而及的拟人写法,我们就可以不纠缠在“子”与“孙”的错位上,并且能够明白“子”的确切含义,从而可以确认这一段的追溯性质。明白了“闻”字于上文的由来,我们也可以判断,林希逸所说“形之言,正也。书之墨,副也”这个解释是错的,宣颖所说“文字非道也,不过传道之助耳,故谓之‘副墨’”是对的,缺点是宣颖没有说明这里的“道”的含义,他其实并不明白“道”在不同场合其含义有别这个道理。
在《大宗师》中,南伯子葵所说“子独恶乎闻之”一语,又是承上文女偊所说“吾闻道矣”而来,因此,此处之“道”当为大化无疑。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够明白女偊答语所阐述的,并非如宣颖所说“由读书而深之乃至于得道”的过程。它是用拟人的手法——九个“闻”字表明,女偊的答语均采用了拟人的写法——阐述了极为早期的历史发展过程。这一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阶段:副墨、洛诵为一个阶段,瞻明、聶许、需役、於讴为一个阶段,玄冥、参寥、疑始为一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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