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专章“解救”网瘾少年
此次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保护理念、网络环境管理、相关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作出了全面规范。
如今,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日益严重和突出,未成年人过度沉迷网络游戏、直播等网络产品和服务,轻者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学习生活,重者甚至会引发精神疾病、身体伤害、暴力事件等严重后果。因此,新增“网络保护”专章被认为是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杜黎明表示,现实中,网络视频和网络社交没有对未成年人设置门槛,建立网络视频发布和网络社交软件未成年人注册审核制度,有利于从源头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的监管,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他建议增加“建立网络视频发布和网络社交软件未成年人注册审核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修文则建议,进一步突出和强化对网络游戏的管控,“建立严肃严格的网络游戏分类制度;在网络游戏服务领域推行强制身份认证机制;明确网络平台、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的数据报送义务”。此外,他还建议进一步强化和明确网络游戏相关企业的责任,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的规则制定、监督管理责任,细化网络沉迷防治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学校、教师、管理、监督以及适度惩戒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把目光聚焦到了现在越来越火的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鉴于当前网络直播短视频在未成年人群体中的影响,建议增加规定,将对未成年人影响重大的短视频纳入监管范围,修改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和网络直播短视频实行时间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她说,网络直播短视频对少年儿童的影响主要在几个方面:一是内容低俗色情问题;二是模仿危险行为问题;三是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网络沉迷问题等。“总体来看,不管是从用户规模、使用时间的维度比较,还是从内容负面影响、时间沉迷等角度考虑,网络直播短视频已经超越了网络游戏,应当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的规定中予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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