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式推销促成交易
碰瓷式维权涉嫌违法
据一位图片版权市场的资深人士透露,图片库都有后台系统自动捕捉各个网站的侵权行为,开始发现的时候往往不去维权,等到侵权图片累计到一定量,再进行维权,以起诉同时推销的方式,达成被动版权交易。
“这就是典型的‘养肥了再告’的方式,对于这种维权方式,法院在判定时可以考虑予以降低损害赔偿金额。”杨明说。
据邱琳分析,我国著作权法将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展览权、出租权等著作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但对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给他人行使的。综上,图库网站不可能完全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仅能代理权利人行使全部或部分著作财产权。
邱琳建议,面对此类“维权式推销”时,由于图库网站也可能未实际取得著作权,因此使用者应首先要求图库网站提供享有著作权的证据,绝不能为了避免诉讼、息事宁人而轻易支付“侵权费”或与图库网站达成版权交易。由于图库网站不能完全拥有图片的著作权,所以即便当事人与图库网站达成了版权交易,之后的商用行为还是有可能侵犯他人享有的著作权。
勒索式维权由来已久,长沙某媒体的App由于使用了某图片网站照片,被图片网站发函,由于拒绝支付相关费用,App所在公司被起诉。同时,这家图片网站发函美国苹果公司,导致此App因版权纠纷被苹果商店下架。
同样的事情在2016年8月也发生过。今日头
条也因图片版权问题被举报,从而在苹果商店下架,其后与图片公司私下和解后才重新上线。
这种碰瓷式维权、勒索式维权的事件屡见不鲜,动辄巨额索赔或要求签订包年合同,搞得媒体、自媒体战战兢兢,不敢配图。
对此,赵占领说:“对于碰瓷式勒索的高额索赔问题,如果通过正常的法律
程序进行,只要拥有图片版权,这种行为并不违法,因为索赔多少属于其权利,而判决赔偿多少则由法院确定。但是,如果没有拥有图片的版权,却以天价索赔进行威胁,则明显不当,甚至违法。”
在徐家力看来,只有智力成果的权利人,或受权利人委托进行维权的主体,才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视觉中国大量冒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欺骗、讹诈,这种所谓的维权实质上是以盈利为目的,打着维权的旗号为公司谋取不当利益,涉嫌虚假诉讼,为中国的司法制度所否定。
“首先,视觉中国对其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通过加上水印行为证明其为著作权人,是证明手段与证明目的的混同。其次,如果视觉中国没有相关作品的著作权,假冒著作权人销售作品版权牟利,可能涉嫌诈骗罪,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徐家力说。
对此,邱琳说:“如果图库网站本身没有著作权,却冒充著作权人的身份向使用者发出律师函,要求使用者赔偿损失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使用者向其支付版权费和损害赔偿,涉嫌诈骗。使用者有权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检举,震慑此类不法行为,维护版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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