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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使用图片才不侵权!

2019-04-12 20:49:0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记者 卢俊宇)4月11日,因将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纳入自家图库,视觉中国的图片版权问题一时间引发社会广泛热议。目前事件进一步发酵,多个与它相关的话题迅速登上微博热搜。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视觉中国把已纳入公有领域的资源变为自己牟取私利的工具,这是一种非常不符合专业道德的行为。

  那么,究竟如何正确使用图片才不构成侵权?

  “先授权后使用”是基本原则

  “首先,任何一张图片,无论是拍摄的还是创作的,只要构成了作品,就受著作权法保护。包括互联网上的图片作品,如果没征得版权人许可,肯定是不可以随意使用的。”郭禾说。他指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当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个别的例外情况。”郭禾说,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即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

  涉及“合理使用”的规定主要在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中,其中规定了十二种情况的“合理使用”,在这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法上的“法定许可”,是指社会公众无须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在支付合理报酬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获得作品的使用许可。著作权法规定了5种“法定许可”的情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又增加了2种“法定许可”。

  “即使属于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使用人依然需要支付著作权人相应的报酬,除非这个作品已经过了保护期,他已经不再享有著作权。这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最主要的区别。”郭禾告诉记者。

  遭遇版权被侵权 三种渠道可以维权

  在互联网上,经常会发生一些图片版权被侵犯事件,但是在遭遇侵权后,都有哪些渠道可以帮助维权呢?

  郭禾表示在我国主要有三种渠道:第一种,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被侵权对象可以直接去找到使用自己作品的机构或个人,首先要求把作品从平台上删除,然后再协调谈判赔偿问题;第二种就是找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处理,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就损害赔偿做出决定;第三种,就是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方面可以就停止侵权和损害赔偿做出最终裁决。

  “这三个渠道并没有什么时间先后,大家可以视情况随意选择使用。”郭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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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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