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犯罪团伙成员提高政治地位
刘永祥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关照”,本质是向“钱”看。
2006年10月,刘永祥任永福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一职。但职务的升迁却让他觉得自己“退居二线”了。“眼看着就要退休了,在退下来之前,就想着捞点钱。不然等退休以后,就只能靠退休金生活了。”刘永祥说。
正是抱着这种心态,遇到有人想调动、想升职,找到刘永祥送钱送物,他就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们帮忙、说情,甚至亲自上阵为他们“公关”。
2011年、2012年,刘永祥两次收受永福县民政局干部唐某现金1.8万元,帮助唐某调入永福县政协机关后又帮助其提升职务;2014年春节前,收受私营企业主欧某现金2万元,将欧某增补为县政协委员……
不仅如此,刘永祥还帮助李佳及其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骨干成员提高社会地位,为其从事非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2013年12月,在刘永祥的帮助下,李佳当选为永福县政协委员。此后,李佳更加肆无忌惮地利用政协委员的身份在外从事非法活动。2016年永福县政协换届时,李佳因在公安机关有案底,无法继续当政协委员。刘永祥便出面帮助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李飞、韦桂尤顺利当选为政协委员,其中韦桂尤还当选为永福县政协常委。
在刘永祥的影响下,县政协班子成员本应互相监督,却“一团和气”、任其摆弄。选举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民主集中成一言堂,政协委员、常委的“帽子”想发就发、想发给谁就发给谁,县政协俨然成了刘永祥的“独立王国”。
以案为鉴,逐案过筛深挖“保护伞”
案件查处后,桂林市及永福县相关部门认真反思、持续整改、压实责任。
据介绍,桂林市纪委监委向永福县委、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提出了监察建议,要求对刘永祥存在的干预司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集中整改,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履职尽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桂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吕洪安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桂林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存在的“保护伞”问题逐案过筛,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80条,立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政协机关系统深入开展自查,对存在违纪问题的县政协原副主席黄某、县政协经科联谊委原主任唐某作出处分;撤销与刘永祥案件相关联的5名人员政协常委、政协委员资格。刘永祥案件发生后,永福县政协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机关支部会、干部职工会,通报刘永祥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警醒政协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同时,及时对刘永祥担任县政协主席期间机关财务情况进行清查,查清、收回并上缴违规金额17.5万元。重新制定和修订了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专委会工作通则等15项工作制度。
此外,一场涉及公安、法院系统的专项集中整治也同步展开。永福县各级公安、法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在关键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警、法官进行适当调整,并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桂林市纪委监委还将联合市委政法委,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的案例来教育和警示全市政法干警。(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李明鲜 唐勇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代江兵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