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与警示】
“当我想要抽身时,已经晚了”
——广西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案剖析
“我把李佳当朋友,他却把我当成了‘猎物’。我被他俘虏了,当我想要抽身时,已经晚了。”
说这话的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而李佳是该县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头目。接受组织谈话时,刘永祥充满懊悔,但一切为时已晚。
10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5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赫然在列。通报显示,今年6月,刘永祥已被开除党籍、公职,成为又一个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查的典型教材。
与黑恶势力勾肩搭背
“李佳在罗锦镇上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开票处,全镇所有的采石场要卖砂石,全部都要在开票处开单缴费……”2015年12月,桂林市公安局收到这样一封举报。
“我们判断,这起涉黑问题背后有‘保护伞’支持。”桂林市扫黑办负责人介绍,经过深入调查,李佳及其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骨干成员被一一抓获。办案人员发现,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刘永祥跟李佳有不正当的经济来往。
2017年12月,根据长时间调查掌握的证据以及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骨干成员的交代,桂林市扫黑办将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移交给桂林市纪委监委。
据桂林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刘永祥长期与李佳及永福县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成员保持密切联系。2013年以来,刘永祥明知李佳有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不检举揭发,还收受李佳贿赂,予以包庇,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经调查,早在2013年底,刘永祥就投资入股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经营的罗锦镇安棉采石场,多次获取分红;2015年初,刘永祥在李佳开设的罗锦镇赌场占干股,并参与分红;2016年初,刘永祥又在李佳承建的罗锦镇城乡风貌立面改造项目中占干股并参与分红。
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刘永祥与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之间的往来,远不止于经济方面。
2013年,永福县一私营企业老板蓝某因赌博欠下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唐某高利贷80万元。2014年1月,唐某等人胁迫蓝某写下102万的借条,还将蓝某非法拘禁并进行恐吓,后将蓝某起诉至法院。
“明知是赌债,法院竟支持诉讼请求,要我还清这笔高利贷……”这一谜团,直到刘永祥被调查、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落网才解开。
原来,唐某等人因非法拘禁、恐吓、胁迫他人被公安机关调查后,刘永祥受李佳请托,向永福县公安局长童某说情打招呼,帮助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免受法律追究。之后,刘永祥又向永福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某打招呼,帮助唐某要回了80万元高利贷。
在刘永祥的“活动”下,多个部门对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成员进行“关照”。2016年8月,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廖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永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永祥向有关部门施压,强行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致使廖某潜逃,直到2018年3月才被重新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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