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明细中挖出“吴师傅”,完善证据锁链
该院当即决定介入侦查,会同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秦飞的追逃力度,最终了解到,秦飞因犯买卖国家证件罪被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此时的他正在监狱服刑。
2017年4月21日,泗洪县检察院依法与公安机关将秦飞从武汉押回。“我只后悔没有管住他们,我也没有想到他们会犯罪。”然而,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秦飞面不改色。加上时间久远,QQ聊天记录、“领料单”文件以及假印章等客观证据已经遗失,而秦祥口中的“吴师傅”也尚未证实真实身份。找不到秦祥口中的“吴师傅”,意味着之前收集的证据无法印证,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工作,该院随即介入该案全力追查收赃人“吴师傅”。面对满桌密密麻麻的银行流水明细,办案检察官锲而不舍反复核对,通过比对金额和日期,终于发现一个名为“王某”的可疑账号。找到持卡人详细询问后,最终确定了王某正是“吴师傅”的妻子,至此,“吴师傅”的真实身份最终确认。归案后,“吴师傅”详细供述了与秦飞相识及收购电缆线的犯罪经过,并辨认出向其出售电缆线的系秦飞父子三人。
2017年6月14日,该院以“零口供”对秦飞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年11月6日,该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秦飞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对该院指控被告人秦飞的犯罪事实、数额及作用均予以确认,但由于2017年8月江苏省高级法院印发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对于诈骗罪的基准刑和量刑幅度作出修改,因此,该院综合考虑经济和社会效果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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