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犯均已获刑,不认罪就能逃脱罪责?
江苏泗洪:案发六年后,被告人因诈骗获刑十年半
彭智 林晨 臧宏年
指使父亲和弟弟利用伪造的“供电公司物资领用计划单”到供电公司骗开“出库单”,到供电公司仓库冒领价值184万余元的电力物资。案发后,眼见父亲和弟弟均被判处刑罚,他却仍然否认犯罪行为。检察官抽丝剥茧,通过自行补充侦查,介入侦查引导公安取证,最终以“零口供”成功对其追捕。近日,经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秦飞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PS领料单,骗取电力公司巨额物资
秦朝、秦飞和秦祥系三父子,湖北省宜昌市人。2011年至2012年间,秦飞来到江苏省泗洪县做电力改造工程,弟弟秦祥和父亲秦朝均在工地上帮忙,由秦飞负责二人的日常开销。
2012年4月的一天,秦祥像往常一样打电话向哥哥要钱,然而这一次,秦飞并没有按惯例直接转账,而是教给他一个来钱快的“好法子”。
秦飞将以前已经用过的“领料计划单”扫描进电脑,通过PS技术把印章去掉后自行进行修改,然后通过QQ将伪造后的“计划单”传送给了秦祥,并让他到自己房间找出一个印有“泗洪县供电公司”字样的印章在打印出来的伪造计划单上盖章,之后到供电公司开出正规的出货单后去仓库领取电力物资。
第一次操作,秦祥就顺利领到200米长的电缆线,转手卖了6万多元。初次尝到甜头的秦祥在此后的4个月内,叫上父亲秦朝一起,如法炮制,先后4次骗领电力物资并转卖,价值184万余元。同年8月15日,父子二人第5次到泗洪县供电公司仓库冒领物资时,被识破,秦朝当场被抓获,而秦祥脱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