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归案供出哥哥,哥哥却“不知所踪”
秦朝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与秦祥的犯案过程,但是对秦飞的行为绝口不提,而秦祥仍在逃。对于该案,办案检察官产生了疑问,秦祥初中毕业,年方20,秦朝则是一名60多岁的农民,二人平时在工地只是帮零工,在没人帮助的情况下能否发现骗领物资的漏洞,是否有能力操作一系列流程?但因没有证据将犯罪事实指向他人,2013年3月,秦朝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10万元,该案暂时收尾。
该案在2016年1月出现了转机,走投无路的秦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是哥哥秦飞给我伪造的‘领用单’,也是他授意我到他的房间里拿的假印章,而且我把骗领到的电缆线等物资出售给他提前联系的‘吴师傅’后,把钱都汇给他了。”根据秦祥的供述,秦飞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是主犯。
“不能冤枉无辜者,但也不能放纵任何一个犯罪分子。”检察官当即决定自行侦查补证,再一次对秦祥进行详细讯问,从作案手段、印章来历以及赃款去向等方面固定证据,此外,检察官调取了秦飞的电话记录、银行交易记录,发现秦祥每次骗领期间都与秦飞保持频繁的电话联系,且每次骗领当日秦飞所持银行卡均有钱款汇入,而金额恰好就是秦祥供述的转卖赃款。2016年6月25日秦祥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
与此同时,在调查过程中,与秦飞有过生意往来的张某向检察官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案发后秦飞在有近20万元工程款尚未结清收款的情况下便匆匆离开泗洪。此时,秦飞涉案的证据锁链已基本形成,2016年3月18日,在综合分析全案证据后,办案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然而,此时的秦飞却像人间蒸发一样,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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